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部的“定制类无线收发处理系统”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参 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 间 |
备注 |
1 |
定制类无线收发处理系统 |
1.定制类无线收发处理系统: 包含1套高性能接收处理系统(含天线、低噪放、存储)、2套便携式接收处理设备、1套重构发射系统(含天线、功放)。 2.其他要求:装备承制资格、二级以上保密资质等基本要求。 |
性能接收处理系统(含天线、低噪放、存储): 1.具备300-8000MHz频段信号接收采集功能; 2.具备频谱扫描检测功能; 3.具备多路DDC功能; 4.具备基于自定义波形样本的相关检测功能; 5.具备MIMO信号的双极化天线接收、双通道采集功能; 6.具备OFDM信号、常规调制方式跳频信号和TDMA信号的解调处理功能; 7.具备信号高速实时存储能力。 便携式接收处理设备: 1.具备300-8000MHz频段信号接收采集功能; 2.具备频谱扫描检测功能; 3.具备多路DDC功能; 4.具备基于自定义波形样本的相关检测功能; 5.具备MIMO信号的双极化天线接收、双通道采集功能; 6.具备OFDM信号、常规调制方式跳频信号和TDMA信号的解调处理功能。 重构发射系统(含天线、功放): 1.具备300-8000MHz频段信号接收采集功能; 2.具备MIMO信号、常规调制方式跳频信号和TDMA信号的解调处理功能; 3.具备300-8000MHz频段信号发射功能; 4.具备OFDM信号、常规调制方式跳频信号和TDMA信号的波形重构功能。 |
430 |
202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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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见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