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某部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试点建设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金额
51.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rc-wj2022-04
预算金额51.2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某部
招标联系人罗参谋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芸1391473326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7
公告正文

南京某部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试点建设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招标编号:HRC-WJ2022-04 )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某部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试点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51.2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南京某部信息节点(终端)设备 集成融合试点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某部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试点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某部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试点建设: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审计
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1)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附件22);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格式见
附件23)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
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
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
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9)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8)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12-26 09:00到2022-12-30 17:00
获取方式: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
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
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
内的承诺书; 二、申领方式: 因为疫情原因,采取线上获取文件方式,请投标人将报名资料(以上6项
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文件发送至邮箱50182950@qq.com,邮件标题需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
+联系电话。报名资料原件需在开标时同时递交。招标文件购买付款账号(支付宝):
xinyan081020@163.com,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
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1-17 09:30:0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1-17 09:30:00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17楼E座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51.2万元
2.交货期:30天
3.保证金金额:
0.5万元整(¥5000)
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日9:30(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实际收款为准。
缴纳办法: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基本账户转账至投标保证金账户。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账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南路支行
开户银行:125909128010401
*4.现场勘查
(1)投标人应自行组织踏勘,了解现场情况,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疑问,发包人将书面予以回复。
投标人中选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增加任何费用。
(2)现场勘察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
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
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某部,王晓东,18751881905。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某部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
联 系 人: 罗参谋
电 话: 18795826699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17楼E座
联 系 人: 黄芸
电 话: 13914733268
电 子 邮 件: 5018295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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