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市智慧燃气物联网感知设备及安全预警平台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4】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任丘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 招标人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任丘市智慧燃气物联网感知设备及安全预警平台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1.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任丘市;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针对任丘市全域燃气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智能化安全管理及安全预警设备设施,打造智慧燃气及安全预警服务平台。 包括:(1)本项目拟建GIS安全一张网(数字大屏)系统一套,IoT物联感知平台1套,设备信息管理子系统一套,风险与隐患管理子系统1套,动态监测与预警管理子系统1套,管网泄漏研判分析子系统1套,决策辅助支持子系统1套,居民及工商业用户用气分析系统各一套及配套服务器与显示设备;(2)布置以下物联网感知设备:AI监测服务器、泵吸式防爆激光型可燃气体监测仪、调压箱切断阀、场站自动化监测设备、智能减压阀、工商业用户NB报警器、激光家用燃气NB报警器、工商业用户NB报警器-丙烷探测、智能丙烷NB报警器、管线敷设等。 2.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5资金来源:任丘市财政资金; 2.1.6计划工期:工期要求: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1.7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9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2招标范围: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安装燃气物联网感知设备及安全预警平台搭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专业设计、深化(二次)设计等详细施工图设计及其CAD电子版,提供技术交底、材料设备参数,提供有关图集、技术规范,提供施工程中的设计变更、各专业设计代表驻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等。最终的设计成果各专业必须达到满足正常施工和验收的要求。 (2)施工招标范围:全市范围内安装燃气物联网感知设备及安全预警平台搭建等,包含建设方案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3.1.1.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1.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相关负责人员资格要求:
3.1.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2.2设计项目负责人:燃气工程或电子系统工程或信息系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2.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
3.1.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1.2.5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至少为2024年08月-2024年10月连续3个月及以上,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文件要求时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人员养老保险的证明);
3.1.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牵头人提供)。
3.1.4业绩要求: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类似业绩是指 2021年12月 01日至今参与过的一项市政工程类或智能化工程类施工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时间及内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6 09:00:00至2024-12-12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招标代理费:人民币90000.00元,由招标人支付,中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最终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2.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 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一档:算价范围<50万,收费金额300元:二档50万≤概算价范用<100万,收费金额 600元:三档100万≤概算价范用<500万,收费金额900元:四档500万≤概算价范围<1000万,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3.招标文件同时包含以下资料: (1)建设方案; (2)工程量清单 4.考察 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前三名排序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对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面试,对企业实力、业绩、资金(现金流量、贷款到期风险、近三年每月财务报表等)、自有检测设备、财务银行资料、数据,涉及诉讼事项,三年内有无违法、失信等情况进行查证,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出借资质的、设计及施工单位人员非本单位人员的、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排序资格。 5.从严从重,查处标后违约违法行为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有违约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2)联系方式:招标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任丘市渤海东路;联系人:孙文峰;联系方式:0317-2260003;代理机构:河北众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祥泰路66号中冶盛世广场C区商业办公01单元1702;联系人:常金宇;联系方式:0311-8399015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科
电话:0317-3371168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任丘市智慧燃气物联网感知设备及安全预警平台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投标人 | 40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众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任丘市渤海东路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祥泰路 66 号中冶盛世广场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孙文峰 | 联系人: | 常金宇 |
电话: | 0317-2260003 | 电话: | 0311-83990151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hbzxzb123@126.com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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