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局2022.60-总-外加剂(沿黄)
|
项目名称: 总承包分公司沿黄项目外加剂采购
|
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沿黄项目外加剂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沿黄高速YHSG-4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 (外加剂) 招标编号: 三公局2022.60-总-外加剂(沿黄)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沿黄高速YHSG-4项目已由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沿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沿黄高速YHSG-4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项目 外加剂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沿黄高速YHSG-4项目经理部。 2.1.2 建设地点:起点位于孟州市城伯镇岑村南,经城伯镇、谷旦镇北、赵和镇北、济源市轵城镇东,呈东西走向,在济源市轵城镇裴沟村下穿二广高速公路后与菏宝高速顺接。 2.1.3 建设规模:全长22.365km,其中孟州境内19.066km,济源境内3.299km,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5米。设互通式立交2处(其中枢纽互通1处、服务型互通1处)涵洞51道、桥梁36座。 2.2招标内容:外加剂(详细规格型号、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和贸易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1.2生产能力要求:提供物资满足项目所需,确保保质保量供应。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垫资能力不少于200万元。 3.1.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近一年(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未出现过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投标人未处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1.5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允许生产商或中交集团内部贸易商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6所供材料符合业主准入要求且在业主下发的材料准入厂家名单中 3.6.1水泥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厂家准入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0 万元; (二)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落实到位;企业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三)企业年生产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 5 万吨以上; (四)企业生产线必须为全自动化电脑控制; (五)产品须经过交通运输部乙级以上资质检测部门的检测或具备行业资质,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的规定; (六)原材料验收手续齐全,有出厂质量证书及进场检测报告; (七)必须有专业的试验室,试验检测设备应通过计量检定,能够满足开展原材料检测、与生产工艺同条件试配、外加剂各种性能检测所需;认真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有完整的试验原始记录; (八)售后服务保证,有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施工中跟踪式服务。 (九)企业须满足连续 5 年内不低于 3 项高速公路、高铁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供货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3.6.2业主下发的材料暂时准入厂家如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02日15:00时至2022年05月12日15:00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empm.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沿黄4标项目外加剂材料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1228814985@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11006022401800257425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empm.ccccltd.cn/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5月21日15时00分。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 5.5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5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沿黄4标项目外加剂材料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账户: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账号:110060211018010044804 开户行:交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组 织 机 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 标 人;项目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沿黄高速YHSG-4项目经理部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项目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谷旦镇 售标联系人:蔡泽宏 联系电话:18173311549 售标联系人:王玉林 联系电话:010-81403477 标书汇款凭证发送邮箱:1228814985@qq.com(蔡泽宏)
公司联系人:赵占国 联系电话:18230020333 项目联系人: 陈蕊 电 话:15054016685 电子邮箱:2921800794@qq.com (陈蕊,投标保证金邮箱) 备注:注意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不同,且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四、结算及支付 1.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定金,定金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物资结算后 60 天内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60 %;剩余37%在 90 天内,以 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剩余 3% 作为质保金。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网银转账支付;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若支付过程中,甲方选择用银行产品对其进行支付,乙方同意接受,根据甲方选择的银行产品类型,贴息费相关事宜另行商定。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质量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最终结算办理完成后12个月内向乙方无息支付。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5万元(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中标单位于合同签订前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后3个月内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账户: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账号:110060211018010044804 开户行:交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备注:中交三公局沿黄4标项目外加剂履约保证金 招 标 组 织 机 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 标 人;项目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沿黄高速YHSG-4项目经理部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项目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谷旦镇 售标联系人:蔡泽宏 联系电话:18173311549 售标联系人:王玉林 联系电话:010-81403477 标书汇款凭证发送邮箱:1228814985@qq.com(蔡泽宏)
公司联系人:赵占国 联系电话:18230020333 项目联系人: 陈蕊 电 话:15054016685 电子邮箱:2921800794@qq.com (陈蕊,投标保证金邮箱) 备注:注意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不同,且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
物资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