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九台区饮马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0.79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zh-cg-202301-001
预算金额50.7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树新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扬1338431675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7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长春市九台区饮马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3 11: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LZH-CG-202301-001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饮马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35、36、37服务窗口(吉林中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项目编号:JLZH-CG-202301-001;

1.2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饮马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1.4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07945.01元,其中勘察费:91746.02元;设计费:416198.99元;

1.5 采购需求:长春市九台区饮马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供应商应完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设计预算、施工期间的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内提供成果文件;

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分工符合各成员方资质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2.3.2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均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2022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3(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3)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2.3.4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2.3.5 供应商只能授权1人办理采购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2022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证明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供应商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投标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代理人;

2.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3.7.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35、36、37服务窗口(吉林中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35、36、37服务窗口(吉林中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方式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予认可:(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2)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4)法人授权委托书(注: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供应商出具授权委托书须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公章及法人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含法人)正反面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5)以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标明牵头人;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9时30分;

4.2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03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开启

5.1 时间:2023年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03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福临大街与中央路交汇处

联 系 人:李树新

电    话:0431-82345755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中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万豪A#办公楼2133号 

联 系 人:赵扬

电    话:13384316757

 

8.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扬 

电    话:13384316757

 

8.4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2324298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政府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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