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防病宣传及干预服务采购项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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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公告
2021年防病宣传及干预服务采购项目(二) | 2021-09-16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福州中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JXG[GK]2021005的2021年防病宣传及干预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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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899 其他商务服务 | 福州市高校投放艾滋病知识调查-安全套发放智能平台与快检试剂发放宣传干预服务 | 福州市高校投放艾滋病知识调查-安全套发放智能平台与快检试剂发放宣传干预服务 |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 |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51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壹仟元整(¥151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服务活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95号;
4.3交付条件: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负责在福州市高校投放艾滋病知识调查-安全套发放智能平台与快检试剂发放宣传干预服务: 5.1、投放艾滋病知识调查-安全套发放-自我检测智能平台进高校:在福州市高校设置10台投放智能发放平台,分别投放五所高校,高校预选址见下表(附表1),最终投放情况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学生通过扫码完成“艾滋病网络健康知识问题”、安全套发放与HIV自我检测; 附:高校预选址(投放高校5所,设备台数10台) ①闽江学院2台; ②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台; ③福建江夏学院2台; ④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台; ⑤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台; 5.2、开发智能平台系统,并运营维护平台为期一年(以投放日期起算)。设置单题答题、多题答题与HIV自检试剂领取等模块,并分别生成二维码供学生选择使用(乙方应采取多样方式鼓励学生领取并回传HIV自检结果): (1)模块一:学生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1题防艾题目进行答题,回答正确者即可获得安全套1只,同一用户(同一手机号)7天内仅可参与1次本活动;(2)模块二:依据国家青年学生防艾知识调查问卷八道题设置问卷内容,对完成青年学生调查专题问卷的前1000名进行奖励;(3)模块三:借助智能平台实现HIV自检试剂发放、回收双功能,通过扫描二维码完成个人信息填写、回答风险评估问卷(问卷内容应根据甲方要求制作),利用智能发放平台提供HIV自检试剂的申领、发放与结果回传;(4)模块四:提供咨询、解答功能,使用者对艾滋病快检结果如有疑惑或需咨询阻断药等问题,可通过此模块自助操作; 5.3、HIV快速检测试剂发放:提供400份艾滋病病毒(HIV)尿液自检试剂(提供相应医疗器械注册证),用于智能平台使用。若尿检试剂发放完毕且结果回传率达80%,后期将由甲方提供试剂,乙方必须负责补货与管理,直至项目期结束; 5.4、安全套发放:提供4万只安全套(需符合国家标准GB/T 7544-2019,并提供相应医疗器械注册证),用于学校智能平台使用。在项目履行期内,乙方需采取多种方式,确保项目参与度,在项目履行期满前,发放安全套数量不少于4万只。若发放安全套数量>40000只,超出40000只部分将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负责补货与管理,直至项目期结束; 5.5、答题奖励机制:对前1000名答题用户,提供不低于20元的奖励,奖励形式可为实物或其他形式; 5.6、及时发现阳性感染者,完成转介服务。对400名尿检回传结果进行结果反馈,若发现阳性结果者及时进行联系,并建议至甲方进行确证试验; 5.7、智能平台专人管理(1名)、定期检测维修,防止人为损坏。要求凡属破损、潮解、变质、失效等不合格的安全套不能装机发放,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报废、报损手续;每天检查售货机的存放量,发现缺货及时装上,保证供应,方便群众; 5.8、智能平台外观制作以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画、防艾主题海报为背景(不掺杂商业信息),加以“福州疾控”、“福小艾”图标元素,加入“福州疾控”二维码,便于学生学习防艾知识; 5.9、设立智能平台独立管理账户,并提供给甲方,便于核对用户领取与答题信息、收集数据整理分析,实现数据信息资源融合服务与创新服务,通过系统达到及时了解高校学生艾滋病防治知识掌握情况,及时掌握领取动态,为政策拟定提供依据; 5.10、智能平台推广与青春同伴教育活动:由乙方负责于2021年12月和2022年4月在高校内开展两场“艾滋病知识调查-安全套发放-自我检测”智能平台推广宣传活动,以此加大学生对防艾知识了解,提升学生自我行为风险评估、检测参与率。 5.11、乙方要做好项目经费、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并每半年提交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应保证不通过活动为营销手段进行商业宣传或营销。 5.12、项目实施:加强保障项目中智能平台设备使用维护,做好日常检修与安全套补货工作,及时整理HIV自检包与安全套发放记录、答题参与情况、校园推广活动记录表、照片等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填报;照片要尽量清晰,可见目标人群及宣传活动内容,原始资料务必真实可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在本项目结束后,对乙方在本次项目中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并出具验收意见,根据验收意见,向乙方支付本项目剩余服务费用:1、乙方全部完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要求的,甲方支付合同剩余20%款项;2、乙方未全部完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要求的,甲方则不支付该项目剩余20%款项,同时,乙方需在1个月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80%合同款,对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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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0 | 签订合同后支付40%预付款 |
2 | 40 | 安全套发放3.2万只时支付40%合同款 |
3 | 20 | 所有干预活动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结清20%合同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并于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内容后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应积极沟通配合,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如果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活动的(不可抗力除外),应当支付延期违约金,比率为每迟1天,按合同金额的0.1%计算,延期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款中予以扣除,但延期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违约金的同时,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付时间还是不予延长交付时间,甲方同意延长交付时间的,交付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 如果双方另行确定的交付时间到期后,乙方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展活动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0.2%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逾期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付达30天以上(含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经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乙方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报福州市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乙方: | 福州中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95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城市广场(二期)3#楼17层01办公 |
单位负责人: | 张晓阳 | 单位负责人: | 钟珍贞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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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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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87119597 |
联系方法: | 15392002804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50189000700002158 |
签订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
签订日期:2021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