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长发改固〔2023〕158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富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5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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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工程)(项目名称) / 标段监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1 17: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工程 ) (项目名称)已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发改固〔2023〕1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长发改固〔2023〕15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富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宁县梅硐镇等13个镇
  2.3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
  2.4 建设规模: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部分由1座7.35万m3/d的取水设施、1条主干管、7条支管、12 条分支管及附属设施组成,主干管轴线长36.53km,为双管布置;7条乡镇支管、12 条分支管管道总长 124.089km;新建 12 个加压站,改造加压站1座、建设工程信息化及管道配套设施(具体以清单和图纸为准)。
  2.5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66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移民安置监理、环保监理、水土保持监理、设备监造监理、工程信息化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监理工作。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近 3 年( 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3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项合同额监理费不低于190万元或工程总投资不低于4.3亿的水利类施工监理业绩(已完成项目以工程完工时间或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正在实施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02 00:00 至 2024-03-25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25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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