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炎刘谢磨支渠改建工程项目的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寿政〔2018〕28号)和《关于小微工程项目自行招标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寿公管〔2018〕24号)及《新桥国际产业园关于规范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发包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桥〔2018〕127号)等文件精神,经园区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简易方式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本工程为谢磨支渠开挖改建长490米,及新建一座道路下涵洞工程。
二、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工程为谢磨支渠改建工程,主要是为了改善水流条件,整合流域地块,改善小流域生态环境,该工程全长490m,为新开挖沟渠,建设内容包括新开挖沟渠490m及新建一座道路下涵洞工程。(工程量详见附件)
三、建设地点:新桥国际产业园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发包价格(或招标限价):429045.12元(已按预算审计价下浮10%)
六、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各阶段付款均不计息)。七、建设工期:30日历日
八、发包方式:定价摇号
九、发包时间、地点:
本项目于2022 年10月26日16 时00 分(迟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在 原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桥分中心(五楼) (地点)举行发包会议。
十、资质条件:
(一)企业: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新桥国际产业园小微工程项目施工定点库(第二期)内企业,有园区在建工程且该工程尚未竣工验收的企业不予参加此次发包。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为本单位人员。
十一、其他要求:
1.本工程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招标限价);
2.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应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中标单位不允许转包;
3.中标单位施工期间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施工及安全,承担施工期间全部安全责任;
4. 园小微工程项目施工定点库(第二期)内参加投标的企业须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及委托书(盖章)、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参会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疫情防控承诺书(盖章);以上材料于2022年10月26日下午16:00前交至原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桥分中心(五楼)。确定参会的企业,企业代表在公告规定时间前未到开标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参与该项目的抽号定标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龙 联系电话:0554-4990320
附:附件:谢磨支渠工程量计算表.xlsx附件:谢磨支渠工程量计算表.xlsx
建设单位(盖章):
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