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代县林业局代县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72.47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9232022ccs00097
预算金额72.7万元
招标公司代县林业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部建设咨询(山西)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耀龙0350-8751998
中标公司河南恒旭力创测绘工程有限公司72.4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9232022CCS00097
二、项目名称:代县林业局代县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代县林业局代县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 | 代县林业局代县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项目 | 不限 | 批 | 报价:724700(元) | 河南恒旭力创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279号14号楼中天航空大厦17层70号 | 914101020559921908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代县林业局代县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项目 | 代县林业局代县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项目 | 利用代县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与代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数据进行对接融合,厘清代县林地、草地、湿地与其他土地的现状范围界线,构建与“三调”数据无缝衔接的林草资源图,优化国家级公益林范围,编制林草资源对接融合分析报告和国家级公益林优化成果专题报告。 | 按时、保质、高效完成工作满足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 | 国家及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焕平,胡全平,张宏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870.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代县林业局
地 址:忻州市代县雁靖大街427号
联系方式:0350-5225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华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开发区同德路13号
联系方式:0350-8751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耀龙、高敏、康凯
电 话:0350-8751998
附件信息:
(定)代县林业局代县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项目文件.doc(定)代县林业局代县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项目文件.doc
268.8K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代县林业局项目编号:1409232022CCS00097竞争性磋商文件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项目代县林业局代县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4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25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目录二〇二二年九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代县林业局代县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磋商公告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3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4
采购需求:代县林业局代县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商务技术需求)最高限价:727000元预算金额:727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代县林业局代县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项目项目编号:1409232022CCS00097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
获取采购文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免费获取3、方式:供应商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自行下载磋商文件。2、地点:供应商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自行下载磋商文件。1、时间:2022年09月16日00时00分至2022年09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2.地点: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在线开启。1.时间:2022年09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地点:线上递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发布。2、针对本招标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1、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电话:0350-5225004联系人:常彦俊地址:忻州市代县雁靖大街427名称:代县林业局1.采购人信息
电话:14797130824项目联系人:韩耀龙、高敏、康凯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0-8751998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开发区同德路13号名称:山西华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说明二、总则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项目名称 | 代县林业局代县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项目 |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 | |
服务地点 | 代县 | |
服务要求 | 按时、保质、高效完成工作满足采购人要求 | |
采购人 | 代县林业局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联合体投标 | □接受不接受 |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磋商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完成递交(上传),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纸质文件: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3、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3.1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3.2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具体操作以系统要求为准),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否þ是,1、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元2、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3、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山西华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忻州分行营业部帐 号:14001688608059555555行 号:1051 7101 31434、交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全额返还*注:请在汇款单备注里标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 |
本项目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727000元最高限价:727000元供应商的报价高于项目控制价,其报价予以拒绝。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 | |
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 | 按照本文件的要求签字和盖章(具体操作以系统要求为准)。 | |
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09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电子版:政采云平台线上纸质版:山西华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无效投标的规定 | 响应文件若出现下列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二章第10款“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若有)、签署、盖章的;C、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D、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E、项目内容、质量标准、数量、服务期限、工程质量承诺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F、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G、磋商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和预算价的;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I、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若有);J、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K、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无效磋商的情形 | 详见本部分中相关规定 | |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 |
付款方式 | 以签订合同为准 | |
履约保证金 | 以签订合同为准 | |
答疑会 | þ否¨是 | |
22 |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如适用) | 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按照“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将按照“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2、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4、中小微企业的要求A、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①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小、微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③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的,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定义1.5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1.4服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1具有本项目施工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合格供应商2.5本须知中单独对工程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本项目采购工程。2.4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2“代理机构”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华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联合体投标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磋商的工程进行设计、编制技术、服务内容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提供的格式填写)。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工程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供证明文件。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参与磋商。
5.1合格的服务5.合格的项目4.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4.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4.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
(4)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和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3)进口的货物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2)国产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所涉及的技术、设计、配套软件应来自于合格的原产地;5.2合格货物供应商应当按照“守法、安全、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服务,维护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7.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7.磋商文件的构成三、磋商文件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磋商费用
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或被认定为响应无效。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8.4、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果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将向所有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通知。8.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人。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8.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四、响应文件
1、*响应函(格式见第六部分);(1)商务部分:10.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不按磋商文件要求的顺序编排、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10.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供应商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扫描件;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扫描件或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4、*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六部分),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供应商代表证明;
12、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11、其他资料(格式见第六部分)(若有)9、*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承诺(格式见第六部分)8、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六部分)7、*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文件及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
10.3磋商保证金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服务、技术方案(2)技术部分:2、供应商是新公司成立不满一年无审计报告要用资信证明代替;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1、以上所述的各种证件、资料的扫描件上须盖供应商公章载入磋商文件中。
10.3.4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对已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代理机构将予以退还。10.3.3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以供应商原提交方式和路径退还。10.3.2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磋商,其磋商无效。10.3.1.2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银行汇票、电汇、支票等倒送交纳后,须在汇款/转帐凭单用途栏中重复写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否则视为未提交。10.3.1.1供应商须在规定日期前提交磋商保证金。须将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代理机构专用存款账户上。10.3.1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磋商保证金按下列提交方式提交:
10.4.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和报价。10.4.3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响应,不得拆包分项响应。10.4.2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工程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10.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供应商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和服务工作内容中的所有工作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4磋商报价10.3.5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退还磋商保证金。
11.2响应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磋商有可能被拒绝。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1.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4.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0.4.6磋商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报价一览表、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其他形式的优惠,在磋商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0.4.5供应商应提供工程的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磋商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磋商时予以考虑。
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1.7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响应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附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磋商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服务、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磋商予以拒绝。11.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5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电子档与纸质版(如需要)内容严格一致,如果不一致,将导致磋商被拒绝。11.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3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服务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13.4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1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具体操作以系统要求为准)。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2.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4.1响应文件纸质版应按以下方法密封(如需提供时):按照系统要求进行编制及标记14.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3.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签章(具体操作以系统要求为准)。
15.2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送达。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5.磋商截止时间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4.2如果供应商未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盖章及加写标记的,将做无效磋商处理。代理机构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评标程序和要求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有关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17.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六、磋商开启仪式1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通知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9.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19.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应在审查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将导致磋商被拒绝。19.初步审核18.2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8.1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18.组建磋商小组
20.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0.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磋商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具体操作以系统要求为准)。19.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3响应文件不实质性响应上述资格性审查及响应性、符合性审查条款中任何一项的,将导致磋商被拒绝。
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本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分。21.评审20.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0.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法定人数。20.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具体操作以系统要求为准)。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2.2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磋商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人顺序确定成交人,或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首选成交人,由采购人最终确认(此款由采购人在磋商前确认方式)。22.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候选成交人顺序。22.确定候选成交人21.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的评审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将启用纸质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2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5.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终止:25.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磋商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磋商结果,或决定对该磋商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4.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3.1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23.磋商过程保密
25.2终止后,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采购项目终止后,磋商小组应做出说明和报告。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B、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A、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只有1家的;
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2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6.1成交人确定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供应商依照流程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成交通知八、签订合同25.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
28.3本文件中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人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8.2成交人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签订合同根据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27.成交服务费
30.验收标准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29.验收方式九、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28.5违反28.1条、28.2条、28.4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8.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32.1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2.披露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保密十、保密和披露采购单位验收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制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34.质疑33.2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3.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中标(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3.询问十一、询问和质疑32.2在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E.必要的法律依据;D.事实依据;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4.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
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4.4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协议,潜在供应商及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包含磋商公告)、采购需求、评审过程、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由采购人进行书面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F.提出质疑的日期。
34.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4.5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时限对潜在供应商和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E.质疑答复人名称;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磋商开始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5.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35.违约处罚十二、违约处罚
符合性检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一、资格性评审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投标函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2 | 供应商代表证明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3 | 依法正式在国内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021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扫描件或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
6 |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供应商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7 | 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①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②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 |
8 |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 |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文件及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1、项目概况商务技术要求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二、符合性评审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投标文件的报价 |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3、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
2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
3 | 商务技术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须知正文中带“★”的商务要求、技术需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4 | 投标有效期 |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
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 |
一、商务评审(20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1、企业业绩(10分)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完成规划类案例,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合同案例要求必须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签章页,未提供或者提供资料不全者,模糊不清晰的本项不得分。 |
2、企业信誉(10分)(1)供应商具有甲级测绘资质的得2分,乙级测绘资质的得1分。(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 分。(3)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 分。(4)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 分。(5)获得过优秀工程表彰的得2分。 |
二、服务、技术方案(70分) |
项目整体服务方案(0-20 分)结合本项目服务需求,制定符合本项目的整体方案。A、方案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且能够保障项目的各项需求得 16-20分;B、总体安排合理得 11-15 分;C、一般 6-10分;D、不清晰不得分。2、工作重点、难点分析(0-15分)综合考察供应商对本项目本身的了解、对重难点工作的分析、完成重难点工作的保障措施等三方面的合理性。A、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合理,保障措施可行性强 11-15 分;B、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合理,保障措施可行性较强分 6-10分;C、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合理,保障措施可行性一般分1-5分;D、工作重点、难点分析不清晰 不得分。3、机构运作方法和服务人员配置(0-15分)根据项目团队的构成情况、岗位职责分工以及人员的技术水平综合评判。A、团队经验成熟、分工明确且技术水平高得 11-15 分;B、水平一般得 6-10分;C、水平一般得 1-5分; D、未提供不得分。4、工作计划及服务时间的安排科学、合理性(0-10 分) 针对是否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进行横向比较。A、工作计划及服务时间安排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 8-10 分;B、工作计划及服务时间的安排基本合理得 5-7 分;C、一般 1-4 分;D、未提供不得分。5、质量保障措施(0-5 分)A、供应商的质量保障措施内容齐全、完整,表述全面、详细、针对性强得 4-5分;B、良好得 2-3分;C、一般得 0-1 分。D、无质量保障措施不得分。6、后续服务保障措施(0-5 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后续保障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审,A、优得 4-5 分;B、良好得 2-3 分;C、一般得 0-1 分,D、不提供不得分。 |
三、价格部分(10 分) |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计算至小数点后 2 位,四舍五入。 |
2.1服务标准:国家及行业标准。2、商务要求项目概述:利用代县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与代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数据进行对接融合,厘清代县林地、草地、湿地与其他土地的现状范围界线,构建与“三调”数据无缝衔接的林草资源图,优化国家级公益林范围,编制林草资源对接融合分析报告和国家级公益林优化成果专题报告。最高限价:727000元项目采购预算:727000元项目名称:代县林业局代县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项目
核实各类土地上的乔木林、竹林、灌木林、草等植被覆盖状况,记录植被覆盖类型信息;按照《湿地公约》口径,融合湿地履约范围和属性信息;转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的属性信息,结合草地、湿地专项调查监测成果,完善相关属性信息。(二)融合林草湿有关属性信息。以“三调”数据、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等为基础,落实行政、省直林局、国有林场等界线;按照“三调”数据,落实林地、草地、湿地现状范围界线;在林地、草地、湿地范围内,结合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及草地、湿地专项调查监测成果,细划林草小班界线。(一)对接林地草地湿地现状范围界线。3、工作内容及要求2.2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
对接融合成果的数据库、统计表和报告符合《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工作方案》和《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技术指南》规定要求。4、验收标准汇总形成全县林草资源图和国家级公益林优化结果,统计分析对接融合前后林地、草地、湿地和国家级公益林变化情况,编制林草资源对接融合分析报告和国家级公益林优化成果专题报告。(四)汇总分析对接融合成果。执行《森林法》,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2017〕34号),根据“三调”划定的林地范围,优化落实国家级公益林范围界线,核定保护等级等信息,并按国家级公益林管理程序审定。(三)优化落实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范围和保护等级。
合同签订地点: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仅供参考,最终合同以采购人审定或采用的版本为主)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对接融合成果应保证“图数表一致”,统计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正确,成果制作要求及提交形式按照全省统一规定执行。其成果能够通过上级部门的审核。
3.服务内容;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明细表、更正、澄清、说明、补充事项及承诺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全部投标文件;1.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基本条款;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合同文件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合同范围和条件6.商务谈判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5.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4.中标通知书;
1.服务期限:。四、服务期限及地点:2.付款方式:。1.合同总额:。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4.若检验时发现本项目数量、质量不符等,甲方不予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甲方对合同中本项目的数量、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应依据本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进行。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本项目的技术规范应与合同清单质量标准的“规定”相一致。1.乙方应保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考核等要求。五、质量保证和验收:2.服务地点:。
七、不可抗力:2.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业务约定书的,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履行业务约定书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6.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本项目不能正常使用,乙方负责甲方的相关损失。5.本项目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书》。
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以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争议解决:3.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合同签署的所有内容必须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最终中标结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合同的生效:3.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九、合同补充、修改或变更:
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账号:法定代表人:(签字)开户银行:甲方:(盖章)2.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1.本合同涉及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并送达汾阳市商务局、代理公司及监督部门各一份备案。十、其它约定事项:
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账号:法定代表人:(签字)开户银行:乙方:(盖章)联系电话:单位地址: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本部分格式只是模板样式,请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项目内容、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混乱的编排导致磋商文件被误读或查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注: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补充、更正或重新起草。年月日
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封面4、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准确的。
响应函1、响应函(格式)一、商务部分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
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等。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大写:元(小写:¥),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采购人名称):
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服务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
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磋商被拒绝。mail: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
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印章):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供应商(电子印章):特此证明。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4、报价一览表(格式)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
2、如果供应商认为有应当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内容,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
磋商总报价 | 大写 : 小写:: |
服务期限 | |
服务要求 | |
备注: |
(采购人名称):无违法记录声明5、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及未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黑名单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服务能力。(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6、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注:后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网页截图。
7、其他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印章):供应商(电子印章):提供所投产品在品目清单范围中所在页截图扫描件,并予以标记。(1)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印章):供应商(电子印章):提供所投产品在品目清单范围中所在页截图扫描件,并予以标记。(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商标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服务。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
二、技术部分注: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格式自拟)1、服务、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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