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卫生院住院部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6.9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hjr-2024-no42
预算金额36.94万元
招标联系人章院长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嘉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普秋月1597480476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1
公告正文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卫生院住院部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JR-2024-No4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卫生院住院部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948574 万元,招标人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 米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卫生院住院部提升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卫生院住院部提升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卫生院住院部提升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 求: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磋商申请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 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若为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申请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 l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材料(2023年0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及社会保障缴费凭据);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 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并提供书面声明,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应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 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招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未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2.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 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2.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 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 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0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磋商申请的单位,请于于2024年05月29日至2024年06月04 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 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在红河嘉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天马路西延西侧晓龙岛小 区26-7号)购买磋商文件。磋商申请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00元,此 费用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红河嘉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天马路西延西侧晓龙岛小区26-7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红河嘉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天马路西延西侧晓龙岛小区26-7 号) 七、其他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卫生院住院部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HJR-2024-No42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卫生院住院部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金平苗族瑶族 傣族自治县者米卫生院,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红河嘉锐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卫生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公 开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地点: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卫生院; 2.2预算金额:369485.74元(具体以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磋商内容: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卫生院住院部提升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 清单); 2.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施工合同里面自行约定;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合同段进行采购。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3.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磋商申请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 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若为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申请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 3.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而 相关材料(2023年0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及社会保障缴费凭据);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书面声明,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应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 3661 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 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招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 外),未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 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 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对磋商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磋商申请人才能进入评审程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申请的单位,请于于2024年05月29日至2024年06月04日,每天上 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 单位介绍信在红河嘉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天马路西延西侧晓龙岛小区26-7号) 购买磋商文件。磋商申请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红河嘉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天马路西延西侧晓龙岛小 区26-7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及与采购有关的通知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磋商申请人应在 递交申请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申请人未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 由申请人自负。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卫生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卫生院 地 址:金平县者米卫生院 联系人:章院长 电 话:182873093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嘉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西延西侧晓龙岛小区26-7号 联系人: 普秋月 电 话: 15974804761 电子邮件: 263879497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36°(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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