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湖高新区新竹路渍水点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3/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湖高新区新竹路渍水点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发布时间:2024-03-07 10:1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东湖高新区新竹路渍水点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202402011808210005
招标概况
招标概况 | 东湖高新区新竹路渍水点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于2024-02-02 在武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开招标,2024-03-05在武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34开标室)开标, 并于2024-03-05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
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上海市政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标价(万元) | 0 | 0 | 0 |
质量 | 合格 ,初步设计、概算须严格按照可研报告内容及批复的费用进行编制,编制深度须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的相关要求,同时,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合理,相关数据清晰、准确、细化,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勘查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满足勘察、设计审查及现场施工的要求。 | 合格 ,初步设计、概算须严格按照可研报告内容及批复的费用进行编制,编制深度须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的相关要求,同时,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合理,相关数据清晰、准确、细化,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勘查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满足勘察、设计审查及现场施工的要求。 | 合格 ,初步设计、概算须严格按照可研报告内容及批复的费用进行编制,编制深度须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的相关要求,同时,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合理,相关数据清晰、准确、细化,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勘查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满足勘察、设计审查及现场施工的要求。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60 | 60 | 60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吴志高 | 廖华丰 | 杨燕华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 / |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 | / | / | / |
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 见附件 |
公示时间
中标公示时段 | 2024-03-07 10:19:56 至 2024-03-10 10:19:56 |
异议与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武汉恒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 | 武汉市江汉区马场路326号金贸大厦 D1 座八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刘荡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手机 | 13476010272 | ||
异议受理部门邮政编码 | 430023 |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邮箱 | hengjizhaobiao@163.com | ||
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谢逸晗 | ||
电话(传真) | 18627160703 | 地址 | 光谷大道110号当代国际花园办公楼5号楼 |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恒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刘荡、刘应凯、胡建霞 | ||
电话(传真) | 13476010272 | 地址 | 武汉市江汉区新火车站34号方块金贸中心8层5室 | ||
行政监督部门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027-65525911 | 地址 | 高新大道 777 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027-65563363 | 地址 | 高新大道 777 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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