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禄口农村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
金额
243.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wjt-2023-5-25
预算金额243.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工1589590227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禄口农村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SWJT-2023-5-2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禄口农村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
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禄口农村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禄口农村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禄口农村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
1、资格后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
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贸易协定且具有市场准入资格的国家的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第1条要求的
条件,均可申请参加资格后审。
3、为能通过资格后审,并在此之后参加对本工程的投标,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
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规定要求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
后审申请书及所附系列表格的要求,用不褪色的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
4、申请人应充分了解招标项目概况,若有疑问,应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及时解答。若申请人未
提出相关疑问,则视为申请人已充分了解了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概况,并且该概况已足以编写资格后审申
请文件。
5、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回答申请书及所附系列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
6、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证明性材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若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性材料无法证明其能够满足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某项或多项标准或条件时,则该部分
材料将视为无效资料,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将不予考虑。
7、为了保证资格审查工作的严肃性,进一步提高招标人的工作效率,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格
后审申请书的完整性负责,并保证一次性递交。招标人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仅受理一次,
一旦递交,招标人将不接受申请人以任何理由提出的对申请书进行修改、更新或补充的要求。
8、本资格后审规定使用语言为中文。
9、所有证明性材料原件的复印件,都应在其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反映,否则视为未提供。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11、申请文件须编制目录、每页须盖单位公章。
12、申请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密封后提交。封袋上必须注明招标人名称、投标
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资格后审申请。
13、申请表格式不够用时可延伸。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7-31 09:00到2023-08-04 17:00
获取方式:携带现金500元,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南京市
江宁区东新南路279号玲珑华庭114室,现场报名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8-21 14: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8-21 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新南路279号玲珑华庭114室
七、其他
1、招标人:南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禄口农村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
3、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区;
4、工程合同估算价:243.707243万元;
5、工期:60(日历天);
6、招标内容:禄口农村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湖路88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258号16层1601室
联 系 人: 蒋工
电 话: 15895902272
电 子 邮 件: 113579731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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