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聘请律师代理杭州聚芳永控股有限公司追收杭州聚芳永商贸有限公司欠款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1ke0245242
预算金额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晓燕
标书截止时间2021/08/08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24
公告正文
原公告地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聘请律师代理杭州聚芳永控股有限公司追收欠款 项目编号: 211KE0245242
项目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询比 询比方式: 公开
项目行业分类: 其他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 因杭州聚芳永商贸有限公司欠杭州聚芳永控股有限公司货款及往来款共计539.8万元,杭州聚芳永控股有限公司拟以债权人的名义聘请律师向法院起诉追收欠款。追收欠款拟委托律师代理,律师法律服务工作采取固定收费模式,服务内容:通过司法程序追索聚芳永商贸公司所欠款项,包括不限于一审、二审及后续的执行程序,若执行不能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等经市场询价预估律师代理费用不超过5万元,采用询比价的方式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服务。
公告名称: 聘请律师代理杭州聚芳永控股有限公司追收杭州聚芳永商贸有限公司欠款 公告发布媒体: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公告开始时间: 2021-08-03 00:00
公告信息:
公告附件: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聘请律师代理杭州聚芳永控股有限公司追收欠款 标段/包编号: 211KE0245242/01
报价方式: 总价包干 采购控制价(元): 50000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启形式: 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满足开启家数: 3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服务期(天): 720 服务期说明: 具体以项目结束时间为准
招标/采购范围:
询价预估律师代理费用不超过5万元,拟采用询比价的方式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服务,代理事项包括不限于一审、二审及后续的执行程序,若执行不能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等
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为:在杭州当地注册成立律师事务所,以及具备相应从业资质的律师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1-08-03 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8-08 00:00
质疑截止时间: 2021-08-08 00:00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2021-08-09 09:0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1-08-24 09:00 开标时间: 2021-08-24 09:00
文件获取地点:
杭州滨江区逸天广场1号楼16楼
开标地点:
杭州滨江区逸天广场1号楼16楼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杭州聚芳永控股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292号逸天广场1栋5楼
联系人: 陈晓燕 联系电话: 15868830110
监督人: 监督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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