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通银行新疆分行金融押运业务及代保管现金款箱业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kgsf(zb)-20230873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奕霏1509933165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4
公告正文

交通银行新疆分行金融押运业务及代保管现金款箱业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招标编号:ZKGSF(ZB)-2023087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交通银行新疆分行金融押运业务及代保管现金款箱业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选定一家押运公司,在服务期内对交通银行的本外币现金、有价证券、空白重
要凭证及其他贵重物品提供守卫、押运以及代保管现金款箱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交通银行新疆分行金融押运业务及代保管现金款箱业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交通银行新疆分行金融押运业务及代保管现金款箱业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供
应商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自治区级公安机关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具有武装押运经营范
围,且服务范围符合为金融机构提供押运外包服务要求。分公司从事押运服务的,应当按照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向当地市级公安机关和属地县(区)级公安机关备案。供应商具
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
3)押运人员应无不良行业记录、经过合格的培训且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
证》及《保安员证》,且守护押运人员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
须提供相关证书及人员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承诺书。(投标人提供
的押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2022年11
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4)押运车辆必须是符合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专用制式防弹运钞车辆。
5)对所提供服务的人员、车辆、服务内容按行业标准足额投保,并提供近一年的缴纳凭据。
6)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
报表。
7)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
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
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投标人
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9)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
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
10)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
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
1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并提供以下投标人
的相关打印页面及书面承诺函:
a)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b)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c)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网页截屏(网页截屏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招
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14)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
函)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0日10时00分到2023年05月16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中对“投
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346596835@qq.com, 对
于不符合“投标入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对于已获得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
的评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4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16号交通银行十二楼第2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4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16号交通银行十二楼第2会议室
七、其他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委托,对交
通银行新疆分行金融押运业务及代保管现金款箱业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诚邀
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1、项目编号:ZKGSF(ZB)-20230873;交通银行编号:CGXM65199923040004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新疆分行金融押运业务及代保管现金款箱业务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内容:拟选定一家押运公司,在服务期内对交通银行的本外币现金、有价证券、空
白重要凭证及其他贵重物品提供守卫、押运以及代保管现金款箱服务。
5、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具有
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自治区级公安机关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具有武装押运经营范
围,且服务范围符合为金融机构提供押运外包服务要求。分公司从事押运服务的,应当按照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向当地市级公安机关和属地县(区)级公安机关备案。供应商具
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
3)押运人员应无不良行业记录、经过合格的培训且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
证》及《保安员证》,且守护押运人员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
须提供相关证书及人员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承诺书。(投标人提供
的押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2022年11
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4)押运车辆必须是符合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专用制式防弹运钞车辆。
5)对所提供服务的人员、车辆、服务内容按行业标准足额投保,并提供近一年的缴纳凭据。
6)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
报表。
7)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
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
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投标人
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9)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
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
10)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
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
1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并提供以下投标人
的相关打印页面及书面承诺函:
a)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b)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c)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网页截屏(网页截屏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招
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14)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
函)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磋商文件售价:500元。
7、领取磋商文件时间:自2023年05月10日起至2023年05月16日止,每天上午10:00-
13:3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领取磋商文件方式:
(1)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
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346596835@qq.com, 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
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
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
(https://bocom-gys.bankcomm.com)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
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
的截图)。
9、答疑方式:书面扫描件电子邮件方式。
10、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4日11: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磋商
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16号交通银行十二楼第2会议室。
12、磋商响应文件请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上述地点,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供
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
13、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对外公开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16号交通银行
联系人:高晶
电 话:0991-23229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写字楼智海2008
联系人: 邱奕霏
电 话: 15099331657
电子邮件: 34659683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女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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