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18.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38468
(三)预算金额:188,000.00
(四)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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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1月18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郭志洪 84868002
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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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人员要求:3 服务开始时间:2024-11-22 | 番禺区前锋东部流域 第二批排水单元配套 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 工程房屋修缮补偿方 案预算评估项目是对 番禺区前锋东部流域 第二批排水单元配套 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 工程房屋修缮补偿方 案进行预算评估工 作,评估受工程工影 响房屋约94间,需 出具评估报告(评估 费用单价为2000元/ 宗),配合采购人进 行现场协调工作、结 算对数工作等,其他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 决。拦标价为:受 损房屋约94栋,按 2000元/宗计取,合 计188000元。工期 要求:自签订合同 之日起2年支付条 款:其他支付方式:1)在合同签订生效以 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乙方按要求提交合法 有效的发票和完整的 请款资料,由甲方办 理请款手续,待相关 部门审批通过后支付 合同费用的30%到 乙方账户;2)乙方完 成合同约定的房屋修 缮补偿方案预算评估 服务并提交全部评估 报告,并提供结算送 审资料给甲方,由甲 方办理结算送审,待 结算评审结果出具 后,乙方提交完整的 请款资料和有效的发 票给甲方办理请款,待相关部门审批通过 后按结算评审价一次 性支付剩余的费用给 乙方。(由于本项目 为财政投资项目,每 次支付时间及支付金 额为财政审核为准。)备注:因甲方使用 的是财政资金,甲方 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 向有关部门提出办理 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 时间(不含有关部门 审核的时间),在规 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 请手续后即视为丙方 已经按期支付。乙方 同意不再以甲方未按 时支付款项为由向甲 方主张利息或要求甲 方承担违约责任。乙 方签署本合同,即表 示同意上述约定。 | 1 | 188,000 项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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