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三期一阶段)交通协管人员服务(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三期一阶段)交通协管人员服务(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018-330400-48-01-058065-000 ;已由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嘉发改〔2021〕1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嘉兴市快速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总投资:268345.97万元;招标估算价:800万元 2.2 建设地点:嘉兴市 2.3 建筑规模:项目新建高架快速路主线东升路至城东路段( K15+500 ~K21+345)及4 对上下匝道,总长约5.9千米,具体包括主线快速路系统及地面辅道系统。其中,主线快速路系统包括新建高架系统及4对上下匝道,快速路主线东升路-城东路段(K15+500-K21+345 ),总长约 5.9km;地面辅道系统:地面辅道东升路至周安路段(K15+849 ~K21+799 ),总长约6.0千米(含嘉兴市有轨电车二期工程与快速路共线段)。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建设形式,主线标准段为双向6车道,匝道为单向2车道,地面辅道标准段为双向6+2车道,标准段红线宽度60米。 2.4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为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三期一阶段)提供交通协管人员服务,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协管服务人员数为35人/年(不含项目负责人)。 2.5 服务周期:3年 2.6 标段划分:1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016年 7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交通协管服务或物业管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条件:(1)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在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得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件)。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www.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人必须承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相关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年人均投保金额不少于20万元,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
4. 资格审查方式 | ||||||||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
5.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月5日,每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到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整,售后不退。 5.2 本项目允许网上报名,投标人可将上述报名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279213397@qq.com,并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报名事宜。 5.3 各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等有疑义,请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招标代理单位邮箱,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统一答复给各投标人。邮箱:279213397@qq.com。 | ||||||||
6. 投标保证金 | ||||||||
6.1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电汇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时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 收款单位开户名: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金金额:10万元;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求是支行 账号:9518 0155 1000 00037(汇入时应注明招标标段名称) 6.2 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财务部电话:0571-87205398汤小姐(有关投标保证金缴纳、退还事宜请联系财务部) 6.3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代理公司登记后,代理公司将自动划转其投标保证金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再退还给投标人。 |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应在2021年1月5日9时30分前(邮寄的以签收时间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至浙江省嘉兴市秦逸路32号华隆广场一号楼18楼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收件人: 陆晨缘 ,联系电话: 15958151680 ,由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建议使用顺丰或EMS。快递寄出后,投标人须将投标人名称和快递运单号发送至陆晨缘处,并自行与其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快递拒绝到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对邮寄的影响,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不利于投标人的因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未寄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视作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和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jxjtjt.cn/)上发布。 | ||||||||
9.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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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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