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奔腾试制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1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奔腾试制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对试制车间进行扩建相关工程的设计、采购、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吊装、安装、调试、试生产、培训、生产陪伴等全过程。项目在现有66344平方米厂区内,对原有2号楼试制车间厂房扩建延长,占地面积1524m2,建筑面积1013m2;新建零件转存库及实验室1栋,占地面积2055m2,建筑面积4593m2;购置产品造型五轴联动油泥成型系统、零部件存储堆垛机等设备,用于车型开发、试制验证等。项目建成后将能承担11款车型开发任务的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资额:约5990万元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5990.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10745001001 |
|
建设单位: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 |
|
标段(包)名称: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奔腾试制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
|
招标代理单位: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厂区内 |
|
总投资(万元):5990.0 |
|
建筑面积:5606.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奔腾试制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对试制车间进行扩建相关工程的设计、采购、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吊装、安装、调试、试生产、培训、生产陪伴等全过程。项目在现有66344平方米厂区内,对原有2号楼试制车间厂房扩建延长,占地面积1524m2,建筑面积1013m2;新建零件转存库及实验室1栋,占地面积2055m2,建筑面积4593m2;购置产品造型五轴联动油泥成型系统、零部件存储堆垛机等设备,用于车型开发、试制验证等。项目建成后将能承担11款车型开发任务的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资额:约5990万元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6月0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6月01日至2022年06月08日 |
|
投标地点: |
|
招标联系人:马博文 |
联系电话:1394413228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6月08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奔腾试制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0736-ZB202207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奔腾试制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1-220179-04-02-552601,招标人为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奔腾试制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2.2项目概况:项目在现有66344平方米厂区内,对原有2号楼试制车间厂房扩建延长 2.3招标范围: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奔腾试制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对试制车间进行扩建相关工程的设计、采购、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吊装、安装、调试、试生产、培训、生产陪伴等全过程。项目在现有66344平方米厂区内,对原有2号楼试制车间厂房扩建延长,占地面积1524m2,建筑面积1013m2;新建零件转存库及实验室1栋,占地面积2055m2,建筑面积4593m2;购置产品造型五轴联动油泥成型系统、零部件存储堆垛机等设备,用于车型开发、试制验证等。项目建成后将能承担11款车型开发任务的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资额:约5990万元 2.4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厂区内。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25日内完成项目并通过招标方验收 2.6质量标准: 2.6.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2.6.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2.6.3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并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若2021年度信用综合评价尚未完成时,须获得2020年度AAA等级。(外省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地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本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每个年度均不亏损,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评审依据,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有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且不得每个年度亏损)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执业资格,担任过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提供:①注册执业资格证;②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③提供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开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④无在建承诺书加盖公章) 3.6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示页。 3.7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现场踏勘(如有)、投标预备会(如有)、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日9时起至2022年6月8日16 时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6月28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开标四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至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锁,或因企业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6.2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 联系人:马博文 电话:0431-8150488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130000 联系人:金靖哲 联系电话:0431-81868659 户名: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010002904002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监督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长春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5543200 地址: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6月08日 16时00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431-80545623 0431-80547772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