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XZ-20G01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泉阳镇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D-1地块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抚松县新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抚松县泉阳镇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D-1地块工程施工;
(2)建设规模:新建住宅楼12栋及附属设施;
(3)合同估算价:6820.7984万元;
(4)招标范围:新建住宅楼12栋及附属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程建设地点:抚松县泉阳镇建设大街以东、康平路以南、平安大街以西、规划二路以北;
(6)标段划分:1个;
(7)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月28日,工期426日历天;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 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017年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5)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和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年10月 26日至2020年10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到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下列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抚松县建设局二楼招投标会议室 。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为防止疫情期间人员聚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自觉排队并保持安全距离,遵守现场秩序,开标前所有进入会场人员必须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检测体温并做记录,参加招投标会议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护目镜。如有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请自觉遵守各项相关规定,可以参加视频会议。
七、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1月16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抚松县新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抚松县
联 系 人:张强
联 系 电 话:1556801596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
联系人:汪业永
电 话:0431-88567212
招标监督部门:抚松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9-621670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00513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