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设计)新建天津市宝坻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一期)工程
金额
460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1/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璘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宪奇15620266557
标书截止时间2021/08/1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152021086003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宝坻设计[2021]0803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天津市宝坻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 (一期)工程已由 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 津宝审批备 (2021)28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6081.82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808.43万元,银行贷款:4273.39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5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天津市宝坻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 (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5000平方米,建设综合处理车间一座,生产线2条及相关附属设施,建成后餐饮垃圾处理规模50t/d,厨余垃圾处理规模100t/d。,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总投资额6081.8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口东街道东庄子村村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新建天津市宝坻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 (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建设综合处理车间一座,生产线2条及相关附属设施,建成后餐饮垃圾处理规模50t/d,厨余垃圾处理规模100t/d。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总投资额46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09月10日 至 2021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职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设计人员要求: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证书的设计单位正式职工;(3)施工项目部人员:1)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单位职工且单独配置,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且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4)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 、津建筑[2012]141号、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执行;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0日 至 2021年08月16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6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8月10日2021年08月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提前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 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徐璘(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口东街道东庄子村村北侧
邮政编码: 301800 联系人: 吴宝发 电话: 022-22569008
传  真: 022-22569008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李宪奇(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
邮政编码: 300251 联系人: 许砚稳 电话: 15620266557
传  真: 022-26292317
日期: 2021年08月1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宝坻区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吴宝发
电话: 022-22569008传真: 022-22569008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宝坻区口东街道东庄子村村北侧

天津市宝坻区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 曹玉强、孙志辉
电话: 29242500传真: 29231081电子邮箱: bdqzjw12@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东段第二污水处理厂院内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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