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资讯湖南株洲大石桥110kV输变电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655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551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1
公告正文
资讯湖南株洲大石桥110kV输变电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人:株洲兴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金额:4000.0万元
开标时间:2023-07-11
湖南株洲大石桥110kV输变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株洲大石桥110kV输变电工程施工 项目业主为 株洲兴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株洲兴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株洲大石桥110kV输变电工程施工
2.2 项目地点: 株洲高新区
2.3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110千伏变电站,变电容量3x63兆伏安(本期1x63兆伏安),新建110千伏架空线路2.05公里(折单长度3.85公里),新建110千伏电缆线路0.11公里。
2.4 投资估算:6551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开工令通知日期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8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 279 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2.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接、承试均为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3.1 拟电力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2 拟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3.4 技术负责人要求:
3.4.1 电力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2 拟建筑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3.5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配备;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近二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二年的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7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完成过1项已完工的110kv及以上类似新建变电站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证明资料,时间以完工或竣工证明资料时间为准;
3.8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输变电或电力工程资质企业,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10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06月16日起至2023年06月26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南(长沙市)。
4.3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4.4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购买)或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5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15时00分
5.2 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07月11日15时00分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启地点:湖南长沙市。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湖南长沙市。
7.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Ⅱ 。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