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鹤岗市公安局新媒体内容安全和新媒体舆情管理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1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gcyc1603990020231256489
预算金额1万元
招标公司鹤岗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徐明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1603990020231256489
项目名称:  新媒体内容安全和新媒体舆情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10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0
需求详情:
一、提供新媒体内容安全和新媒体舆情管理服务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管理平台,管理平台需具备集中管理微信、微博等多个平台新媒体账号的服务,全流程覆盖新媒体账号管理工作,满足从内容编审、数据分析报告、消息收集、粉丝管理、协同办公等新媒体运营与服务的闭环流程。
二、新媒体内容安全和新媒体舆情管理服务平台应满足智能校对、内容合规检测、内容安全巡检、新媒体管理四大核心服务,通过全网监测、实时预警和多维度分析报告,集中解决网站、新媒体、客户端工作中常见的内容安全以及网站/新媒体巡查监管效率低、难度大等情况。为政企新媒体提供内容可控、数据可查、责任可考的服务,多途径、最大化地满足政企新媒体在内容安全、评估考核、整体协同等方面的运营管理服务需求。
三、新媒体内容安全和新媒体舆情管理服务平台应具有较强文本检查、校对服务功能,支持本地上传word文件或导入文章链接或在线编辑等多种形式的内容传输服务,系统能自动进行错敏信息检测,并提供修改意见,用户可实时比对修改,同时具备可以自定义词库服务功能,至少满足可添加5个词库,每个词库至少可添加400个词,共可添加不少于2000个词,同时需满足图片检测功能,每次图片检测不低于15张。 四、新媒体内容安全和新媒体舆情管理服务应满足至少一年内的产品免费服务和新增功能的一年免费试用。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335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3-04-06 20:30
报名结束时间:2023-04-12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鹤岗市公安局
联系人:  徐明鑫
联系电话:  18704540555
联系座机:  0468-3348066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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