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路基建二街16号503房(变卖)的公告
金额
115.8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5.8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变 卖 公 告

(2021)粤0106执恢535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0/04?),户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变卖期为60天,变卖开始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上午10时起,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路基建二街16号503房,建筑面积:40.6305平方米。

评估价格:1158376元,起拍价:648692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本拍品按现状拍卖,房屋的腾退、迁出、接收或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清场交付。]

【特别提醒:该房产登记在公司名下,竞买成功后办理过户手续,可能涉及较高税费,所有过户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至相关职能部门查询了解; 1986年省三建将该房分配给潘xx、李xx居住,双方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及约定租赁期限,潘xx、李xx从1994年起每月向省三建交纳租金272元,双方就案涉房屋存在不定期租赁关系;详见(2021)粤0106执异53、54号《执行裁定书》。】

特别提醒:竞买人交齐变卖价全款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特别提醒:变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变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变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买资格及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

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咨询电话:400-822-2870。

咨询、看样服务:来拍法服,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录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因未能联系到实际居住人,故本标的无法组织室内看样,请竞买人自行察看及到物业管理处了解相关情况。

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变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四、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本次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及权利人,无法通知的,本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予以公示。本变卖公告的公告期开始前五日为通知公示期,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变卖竞价前,网络变卖系统将对竞买人所缴付的保证金进行冻结,未能竞得或者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缴付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得者应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将变卖成交价尾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106114108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粤0106执恢535号及房号。

六、变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变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七、本院对变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及委托网络司法变卖辅助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或看样服务,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网络司法变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请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八、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变卖、中止变卖或撤销变卖。

九、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联系部门:本院政治部督察室,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893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明镜路1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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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以下及其他银行咨询: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联系人:张先生13602831572,张先生18122392550

银行: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天河支行

联系人:蒙小姐13600019880,刘小姐15018425133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联系人:李先生13763345560,牛先生18620771877

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联系人:孔雅雯89299846,15989137531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联系人:李铭13710128734

许炜标 18820048649

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联系人:唐先生18665630927

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联系人:丁璇13632483080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联系人:林小姐18680568234,李小姐18127968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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