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日-2020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316059
地址: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jgk@163.com
项目名称 |
江西饶信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镇西园村大山底 |
建设单位 |
江西饶信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上饶市天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饶信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位于上饶市信州区朝阳镇西园村大山底(地理坐标为:N28°26′56.76″,E118°01′34.22″)。项目占地面积2.25亩。 项目产品方案为:日处理餐厨垃圾100t/d、废弃油脂7t/d。年产粗油脂1825t/a。 主要原辅材料为:餐厨垃圾、废弃油脂、除臭植物液、98%硫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项目收运的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为上饶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包括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区以及经开区城区的饭店、宾馆、学校食堂、餐馆等产生餐厨垃圾。 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14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综合处理车间、废水预处理设施废气分别经收集后,通过管道送入厂区一套“化学洗涤+UV光氧催化”组合废气处理系统,同时在餐厨垃圾综合处理车间增设植物液喷淋除臭抑制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处理后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外排。H2S、NH3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VOCs排放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标准。项目无组织排放的H2S、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新扩改建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源限值,无组织排放的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DB37822-2019)。生物质锅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初期雨水流入雨水收集池内暂存,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项目综合废水经预处理(收集池+粗格栅+沉淀池+细格栅+五级沉淀+油渣过滤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协议标准之后,排入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上饶市污水处理厂再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综合处理车间内破碎机、输送机、各类泵、风机、脱水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应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产生的不能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理处置,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压榨脱水固渣、油水分离残渣、污泥、人工分选杂物每天及时外运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除尘灰及生物质灰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机物油、废紫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处置与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贮存的各类车间、仓库等重点防治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管理。 6、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周边50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