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88.6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407080067
预算金额177.39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文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静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
采购项目名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CSCG-202407080067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17739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最高限价:88695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长沙汇洋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长沙瀚洋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我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10】70号)和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文件规定的长沙市唯一一家进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单位。鉴于本项目需求服务不可替代,故须由长沙汇洋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本项目符合《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2017】1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第一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综上所述,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1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书 1 886950 886950

为了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1 206号)、《关于加强我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10] 70号)和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湘卫医发[2010] 79号)文件的规定,就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按照实际开放900使用床位(院本部450张、梅花分院450张)进行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集中无害化处置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长沙汇洋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供应商所在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北山镇北山村万古岭
(三)本公示期限
从2024-07-09至2024-07-16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时间:2024年5月14日
2、论证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覃莎莎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高级工程师
赵小军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高级工程师
曾为
安徽中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工程师

3、论证意见: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为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转运及处置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关于加强我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长沙市医疗废物只能交由长沙汇洋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由长沙瀚洋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更名)统一收集,该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具有唯一性及不可替代性。
(2)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 人: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曙光南路769号
联系 人:刘文
联系电话:1346759522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融科东南海NH1栋1510房
联系 人:宋静
联系电话:15802558323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长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地  址:长沙市政府机关大院第二办公楼四楼
联系 人:胡子健
联系电话:88666339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列表:
单一来源论证资料.pdf 2024 年7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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