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 9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厦门英彩激光数字制版有限公司惠安分公司环保柔性印刷版的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厦门英彩激光数字制版有限公司惠安分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惠安县东桥镇莲塘村560号三楼;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① 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 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请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四、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厦门英彩激光数字制版有限公司惠安分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惠安县东桥镇莲塘村560号三楼;
联 系 人:张总
联系邮箱:292992511@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单位:厦门英彩激光数字制版有限公司惠安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