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青瓷茶杯宣传品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青瓷茶杯宣传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ECG202406040002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青瓷茶杯宣传品采购项目已纳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度预算计划,业主单位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实行资格后审。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 项目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青瓷茶杯宣传品采购项目
2、 采购范围: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择优采购一批龙泉青瓷茶杯宣传品,供浙商证券各分支机构和网点宣传使用。
3、采购内容:
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为一个标段。
5、本项目预算金额:49万元
6、服务周期:成交通知书收到后50天内完成制作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制件)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营,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一个青瓷茶具采购项目业绩30万元及以上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服务期等信息的,则还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不存在“供应商须知”第10条款情形之一。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6-04 15:00至2024-06-17 23:59。(不得少于2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06-18 23:59。采购人将于2024-06-19 16:0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0 09:30;(不得少于3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R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571-87903879)。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电话: 0571-87903879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R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6-20 09:30。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以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tocke.com.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 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571-87903879
2、监督部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 号
电 话:0571-87903355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6758
采购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日 期:2024-06-04
(项目编号:XECG202406040002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青瓷茶杯宣传品采购项目已纳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度预算计划,业主单位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实行资格后审。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 项目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青瓷茶杯宣传品采购项目
2、 采购范围: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择优采购一批龙泉青瓷茶杯宣传品,供浙商证券各分支机构和网点宣传使用。
3、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份) | 备注 |
1 | 龙泉青瓷茶杯 | 3224 | 详细采购标准及要求见第五章用户采购需求 |
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为一个标段。
5、本项目预算金额:49万元
6、服务周期:成交通知书收到后50天内完成制作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制件)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营,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一个青瓷茶具采购项目业绩30万元及以上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服务期等信息的,则还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不存在“供应商须知”第10条款情形之一。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6-04 15:00至2024-06-17 23:59。(不得少于2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06-18 23:59。采购人将于2024-06-19 16:0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0 09:30;(不得少于3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R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571-87903879)。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电话: 0571-87903879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R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6-20 09:30。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以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tocke.com.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 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571-87903879
2、监督部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 号
电 话:0571-87903355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6758
采购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日 期: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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