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山景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景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景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中山景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概况:中山景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三乡镇鸦岗村西边岭二巷9号一楼之一(厂址位置的中心经纬度:东经113°26'12.826"、北纬22°20'15.017"),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托盘配件、汽车铝合金配件的生产,年生产新能源电池托盘配件38万件、汽车铝合金配件40万件。
本项目暂时还没达到原环评申报的生产规模,一期工程暂不设全检工序,因此进行分期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中山景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位于中山市三乡镇鸦岗村西边岭二巷9号一楼之一(厂址位置的中心经纬度:东经113°26'12.826"、北纬22°20'15.017"),总投资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托盘配件、汽车铝合金配件的生产,年生产新能源电池托盘配件38万件、汽车铝合金配件40万件。
2023年8月22日,由建设单位中山景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组成的中山景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在项目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清洗废水收集后委托中山市瑞信达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转移处理,并已设置足够容积的待转移废水的收集暂存设施,且该收集暂存设施符合防渗、防漏、防洪要求。
(二)废气
镭射打码工序废气经加强车间内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治理已采取以下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不使用国家明确规定的淘汰设备;对生产设备安装减振基础措施。
(2)项目生产车间为标准厂房,总平面布局合理设计,设备离车间墙壁保持一定的距离,距离均保持在3米以上,门窗采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门窗并安装隔音玻璃,生产时门窗。
(3)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处于正常运行状况下,以防止设备正常运行引起的噪声排放。加强和完善企业管理制度。
(4)加强员工教育,原料及产品装卸过程不得随意抛掷,尽可能降低人为噪声,并加强厂界四周的绿化。
通过以上措施,可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废碱脱剂桶、废切削液桶、废切削液、废导轨油桶、废导轨油、废主轴冷却油桶、废主轴冷却油、废机油、刻机油桶、沾有切削油的金属碎屑、除油废液、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水过滤废渣、废过滤废水滤芯等危险废物,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处理;一般原辅材料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措施
项目内合理划分了防渗区域,并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以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中山景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的最大暂存量,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并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准备,以便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的应急方案进行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七)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储存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景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三乡镇鸦岗村西边岭二巷9号一楼之一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13672737096
电子邮箱:542476125@qq.com
四、附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本项目的公示期为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21日
中山景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4日
附件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景盛)汇总版.zip 13.0 M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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