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应急救援标识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司要求的相关渠道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电梯应急救援标识牌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XYS-2021219T
2.项目名称: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应急救援标识牌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85万元整
5.最高限价:按每块电梯应急救援标识牌的单价设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95元/块。供应商报价时对每件产品单价予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每件产品应包含电梯应急救援标识牌及其配件。
说明:供应商报价(含税价)须包含制作、分装、打包、培训及为完成本项目而发生的一切税费。
6.项目简要说明:采购人根据省、市电梯安全监管工作计划以及DB32/T 3678-2019标准的要求,拟采购一批铝制电梯应急救援标识牌,并要求供应商进行分装、打包、配送至指定地点。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块) |
单价最高限价(单位:元/块) |
产品类型 |
1 |
电梯应急救援标识牌 (含配件) |
≥95000 |
8.95 |
核心产品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交付期限(供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生产、分批次交付,详细时间要求如下:
交付批次 |
交付期限 |
交付数量 |
备注 |
一 |
2021年12月17日前 |
累计不少于4万块 |
(1)需包含但不限于制作、分装、打包、配送、培训等产品交付应完成的全部内容。 (2)按时完成并交付每批次生产任务后,自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本批次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二 |
2021年12月26日前 |
累计不少于合同总数的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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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2022年1月29日前 |
交付全部剩余产品 |
8.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有关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其他资格性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本文件第六章)
3.根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通[2021]5号),对本条第1点中第1.2-1.7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环节即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时可无需提供,仅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本条第2点要求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予以替代,但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上述完整材料以供核验,核验无误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4.资格审查环节不适用南京市财政局推行的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③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④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5.资格审查环节违反南京市财政局推行的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中标(成交)供应商补充递交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使用信用承诺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谈判文件发售开始及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如网上汇款,请注明本次项目编号和“标书费”字样)
(三)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购买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购买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影印件)。供应商可根据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底端的附件链接,下载“附件-采购文件购买表”,信息填好后将该表发送(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单位+项目编号及名称)至以下邮箱: 530723886@qq.com,由项目负责人核实后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1份。电子版采购文件将直接发送至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纸质采购文件领取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楼505。若需要邮寄纸质采购文件,请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购买表中注明邮寄信息,提供顺丰到付服务。
具体事项请联系本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戴工 025-52813631
四、响应文件提交
接收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4:00
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6日 14:30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楼505开标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五、 响应文件开启及谈判开始
响应文件开启及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及谈判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楼509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谈判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因未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有关该项目信息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谈判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 肆 份( 1 份正本、3 份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电子版文件1份,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内容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U盘形式,贴上含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项目信息的标签,随纸质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文件格式应为PDF格式,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3.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本次谈判不收取保证金。
4.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
账号:320006642018010101049
5.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②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③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④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6. 参与本项目现场开标人员请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提前注册 “苏康码”,在开标现场出示绿色健康码,自觉接受并配合做好健康信息问询、登记、消毒、体温检测等工作。
7.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25-83630680 联系人:刘毅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新城大厦E座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5-52813631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05
3.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工
电话:13851709970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附件-采购文件购买表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