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xmgl-zb-(11)2022166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公司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
招标联系人陆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18078186809
中标公司广西金普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2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XXMGL-ZB-(11)2022166(招标文件编号:GXXMGL-ZB-(11)2022166)
二、项目名称: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金普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长湖路20号绿城国际九层0904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2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广西金普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定的次日起至本项目服务期限届满之日止。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丽芬、倪奂成、李维(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下述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制计算收取,具体标准如下: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20.0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如下计算:20* 0.015=0.3万元合计收费=0.3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
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 36 号
联系方式:陆工0771-5866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
联系方式:梁工18078186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丽
电 话: 18078186809
资格证明文件
1.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
公司参加(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的(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
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网络安全服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广
西金普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从业人员_86人,营业收入为7293_万元,资产总额为4799万元,属于
(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限公
企业名称(盖章广西金普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8月2日
地址:南宁市长堰路157号颖都大酒店二层邮编:530023
电话:0771-5660588、传真:0771-5660990http://www.kinpoway.com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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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1日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项目编号:GXXMGL-ZB-(11)2022166项目名称: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6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8第三章采购需求2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
1.项目编号:GXXMGL-ZB-(11)2022166一、项目基本情况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南宁市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4楼406办公室(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8月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合同文本59
6.采购需求:5.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4.预算金额:25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
1 |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网络安全服务 | 1项 |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网络安全服务需求为本项目最基本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其专业能力及实践经验在本文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和优化,以更好的满足要求。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登记的)、依法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以双方确认的服务开始时间计算1年。(地址: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
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2年8月2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300元方式:采用现场方式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4楼406办公室(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六、公告期限2.地点:广西南宁市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六楼评标室(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时间:2022年8月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后五、开启注: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南宁市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七楼开标室(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站1.磋商保证金:无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名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771-5866157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36号名称: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
2022年7月21日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电话:18078186809项目联系人:梁丽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771-2025064
1.适用范围一、总则供应商须知正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 内 容 | ||||||||||||
3 |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
5.1 |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
5.2 | 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无。 | ||||||||||||
6.2 | 不允许分包 | ||||||||||||
12.1.1 | 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内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2年 3月至2022年6月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联合体竞标时,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
12.1.2 |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服务方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技术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 9.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 ||||||||||||
12.2 | 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一致。2.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1份和已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3.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者U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 | ||||||||||||
15.2 | 竞标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竞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竞标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 | ||||||||||||
16.2 | 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 | ||||||||||||
17.1 |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无。磋商保证金的金额:无。 | ||||||||||||
18.2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叁 份。 | ||||||||||||
20.1 |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 ||||||||||||
24.1 | 磋商小组的人数: 3 人。 | ||||||||||||
26.2 |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采购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5 项。 | ||||||||||||
26.2 | 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 | ||||||||||||
28.1 |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 0 %(注: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 。如: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1)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少或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的(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或者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 | ||||||||||||
29.1 |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 ||||||||||||
31.2 |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8078186809),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4楼406办公室(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时间: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 ||||||||||||
32.1 |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1)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下述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制计算收取,具体标准如下: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 服务类型成交金额(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例如:某服务项目成交金额为300万元,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如下计算:100万元×1.5%=1.5万元(300-100)万元×0.8%=1.6万元合计收费=1.5+1.6=3.1万元3.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户名全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航洋支行银行帐号:2102 1125 0930 0003 849 | 服务类型成交金额( | 元)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服务类型成交金额( | 元)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33.1 | 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
33.2 | 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定义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3“评审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联合体竞标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4.竞标费用
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7.特别说明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转包与分包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二、磋商文件(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响应文件格式;(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采购需求;(2)供应商须知;(1)竞争性磋商公告;8.磋商文件的构成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9.供应商的询问(6)合同文本。
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2.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
15.竞标报价要求和构成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4.竞标的风险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3.计量单位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
不得存在漏项报价;(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3竞标报价要求15.2竞标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1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
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竞标有效期15.3.3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2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8.3响应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者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者其他情况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7.磋商保证金:无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9.2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19.1响应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者多个包封袋/箱(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单独递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封。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6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5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3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不符合本须知正文第19.3条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0.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提交19.3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四、评审及磋商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应当由供应商签字领回响应文件,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磋商小组成立
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6.2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9.签订合同28.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8.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8.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履约保证金27.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31.询问、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32.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32.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2.其他内容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
费率金额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合计收费=1.5+0.4=1.9万元(150-100)万元×0.8%=0.4万元100万元×l.5%=1.5万元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附件1: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验收方式: |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 |||||||
序号 | 名称 |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 | 金额 | ||||
合 计 | ||||||||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
实际供货日期 |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 |||||||
验收具体内容 | (应按采购合同、磋商文件、竞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 |||||||
验收小组意见 | 验收结论性意见: | |||||||
验收小组意见 |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
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 ||||||||
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需求注:供应商凭经采购人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财务部门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附件2:
供应商申请 | 项目编号: |
供应商申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申请 |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 (大写)¥ (小写)退付到达以下帐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 号: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
采购单位意见 |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一、项目介绍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磋商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2.“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产品时,供应商的竞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说明:
服务要求(允许负偏离5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有遗漏或不明之处,以实际为准,如在服务期内有设备或系统增加,一并列入服务内容):安全设备20台(包括防火墙、态势感知、入侵防御、堡垒机等),服务器45台(虚拟机和物理机)。1.资产数量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网络安全服务需求为本项目最基本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其专业能力及实践经验在本文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和优化,以更好的满足要求。二、服务需求为进一步强化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网络安全监测和网络事件处置能力,提升人员网络安全水平,确保及早发现排除安全隐患,采购为期一年的网络安全服务。
序号 | 内容 | 指标要求 |
1 | 总体要求 | 1.按设备、系统、网络拓扑现有情况,建立符合ISO9001、ISO27001等标准要求的安全服务体系,明确安全服务内容、质量标准,以及安全服务流程等内容,并在日常安全服务工作中严格执行,确保广西调查总队机房设备、网络、应用正常运行。 |
2 | 平台管理服务 | ▲1.基于总队现有的深信服态势感知平台,将收集的安全日志上传到供应商或服务支撑厂家安全平台上,进行7*24小时自动化分析和管理。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在1天内通知招标人并按要求进行处置。▲2.平台支持的安全检测规则不少于1000个,且覆盖脆弱性问题,病毒类事件,入侵行为,勒索、挖矿类事件等。3.平台应提供相关管理工具,满足招标人对提供的安全服务进行工单建立、进度查看、进度督促、报告下载等闭环管理。需提供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如平台相关功能截图等)并加盖公章。 |
3 | 资产梳理 | ▲1.需结合安全工具发现的资产信息和总队现有台账,对服务范围内资产进行全面梳理(梳理的信息包含支撑业务系统运转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系统的版本,类型,IP地址;应用开放协议和端口;应用系统管理方式、资产的重要性以及网络拓扑)。2.支持将信息录入到安全运营平台中进行管理;当资产发生变更时,安全专家对变更信息进行确认与更新。需提供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如平台相关功能截图等)并加盖公章。 |
4 | 安全运营能力成熟度评估 | 1.借鉴国际和国内网络安全相关标准,研究设计出安全运营能力成熟度模型及科学的评估方法,结合访谈调研结果进行差距分析,识别出各项日常运营工作取得的成果与存在的不足,对主动意识、技术能力、流程执行等方面的落地效果进行总结,完成定性的风险分析与问题梳理;2.借助安全运营成熟度相关量化评估工具,按照成熟度模型中的各项指标对招标方的安全运营现状进行量化评分,通过科学系统的综合性计算方法,最终得出招标方的安全运营能力成熟度等级。 |
5 | 漏洞管理 | 1.每月进行漏洞扫描,并针对发现的漏洞进行验证。▲2.支持基于流量实时漏洞功能,漏洞分析类型包含配置错误漏洞、OpenSSH漏洞、目录遍历漏洞等,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Web应用等,页面上支持展示业务脆弱性分布、漏洞类型分析、漏洞态势与危害和处置建议,并支持导出脆弱性感知报告。3.对已经验证的漏洞,自动生成漏洞工单,安全专家跟进漏洞状态,建立状态追踪机制,提供精准、易懂、可落地的漏洞修复方案。4.提供漏洞复测措施,及时检验漏洞真实修复情况。复测措施可按需针对指定漏洞,指定资产等小范围进行,降低漏洞复测时的潜在影响范围。需提供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如工单功能截图等)并加盖公章。 |
6 | 网络安全状态监测 | ▲1.须进行7*24实时监测网络安全状态,对攻击事件自动化生成工单,及时进行分析与预警。攻击事件包含境外黑客攻击事件、暴力破解攻击事件、持续攻击事件等。▲2.具备安全日志分析引擎、DnsFlow行为分析引擎、HttpFlow分析引擎、NetFlow分析引擎、MailFlow分析引擎、SmbFlow分析引擎、威胁情报分析关联引擎、第三方安全监测引擎、文件威胁监测引擎等。▲3.支持检测主机与C&C服务器通信行为,支持区分国内外区域;支持检测从未知站点下载可执行文件、访问恶意链接、使用IRC协议进行通信、下载文件格式与实际不符、基于行为检测的木马远控、比特币挖矿等可疑访问行为,支持区分国内外区域和显示可疑行为访问趋势。▲4.安全专家根据安全事件分析的结果以及处置方式,根据用户授权情况按需对安全组件上的安全策略进行调整工作。▲5.基于主动响应和被动响应流程,对页面篡改、通报、断网、webshell、黑链等各类严重安全事件进行紧急响应和提供处置的解决方案,并提供上门服务。▲6.重点保障时期,提供专人对接服务,实时反馈网络安全异常情况。需提供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如系统功能截图等)并加盖公章。 |
7 | 服务监控 | 1.用户可查看业务安全状态,处置中的失陷事件以及针对这些事件的处置进度,处置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用户时刻了解服务效果。2.需有可视化的措施监督安全专家的服务水平,从工单的响应、工单的审核以及工单处理等维度判断服务是否出现停滞。3.通过安全平台,可随时查看业务资产安全状态,在线展示所有事件监测结果、防御过程和防御结果。需提供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如系统功能截图等)并加盖公章。 |
8 | 报告 | 1.《安全服务运营报告》,报告频率:每周一次;2.《事件分析与处置报告》,报告频率:按需触发,不限次数;3.《安全通告》,报告频率:按需触发,不限次数;4.《综合分析报告》,报告频率:每月一次;5.《季度汇报PPT》,报告频率:每季度一次;6.《年度汇报PPT》,报告频率:每年一次。 |
9 | 能力 | 1.供应商或所投服务支撑厂家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承诺中标后提供相关材料。2.供应商或所投服务支撑厂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承诺中标后提供相关材料。3.供应商或所投服务支撑厂家为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CNVD)技术组成员,承诺中标后提供相关材料。4.供应商或所投服务支撑厂家为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CNVD)用户组成员,承诺中标后提供相关材料。5.供应商或所投服务支撑厂家为国家互联网应急响应中心支撑单位(国家级),承诺中标后提供相关材料。6.供应商或所投服务支撑厂家为国信安全服务支撑单位,承诺中标后提供相关材料。7.供应商或所投服务支撑厂家具备云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S-CMMI第五级认证,承诺中标后提供相关材料。8.供应商或所投服务支撑厂家能够提供不少于五个产品入围Gartner魔力象限的材料,承诺中标后提供相关材料。 |
10 | CISP培训 | ▲1.提供2人/次的国家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ertified Information Security Professional)课程培训,包含课程、考试、交通、住宿等所有费用(如有)。 |
服务期开始后15工作日内付款70%。剩余30%余额,项目到期后15天内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15工作日内付款。4.付款方式、时间、条件3.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2.质保期:无1.交付或者实施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以双方确认的服务开始时间计算1年。(地址: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采购人指定地点)二、商务条款:
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1.资格审查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四、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性审查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1)商务技术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7)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5)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4)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13)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2)明显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需求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11)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8)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2)报价评审1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6)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5)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4)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2.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由磋商小组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磋商的程序3.磋商
4.最后报价3.9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本章第3.8条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3.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4.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4.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本章第3.8条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除本章第4.3条外,否则必须重新采购。
4.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1)供应商不确认的;4.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4.7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
(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比较与评价4.10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二、评审标准5.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具体内容 | 分值 |
1 | 价格分 | 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2.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文的规定,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并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所竞标产品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供应商被评定为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小型和微型企业且其所竞标全部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最后报价×(1-20%); (5)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6)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 15分。(7)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价)×15分 | 15分 |
2 | 技术分 | 评审因素 | |
2.1 | 服务需求偏离分 | 1.响应文件的技术需求中实质性要求无负偏离的得基本分10 分。2.实质性要求的技术需求:有优于磋商文件要求且被磋商小组接受的,每优于一项加2分;满分10分。 3.非实质性要求的技术需求:有优于磋商文件要求且被磋商小组接受的,每优于一项加2分;满分10分。4.非实质性要求的技术需求负偏离一项的扣2分,漏项的视同为负偏离,最多扣10分(扣分不能超过基本分,允许偏离的项目数不超过磋商文件允许偏离的项目数)。 | 30分 |
2.2 | 服务方案及其管理措施分 |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针对每一项服务需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目的、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频率、服务成果等,对于每一项服务,应出具详细的说明。优(30分)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对广西调查总队信息化现状、情况非常了解,对项目特点的认识了解非常全面,深入理解项目的难点与关键点,具备完善的目标、内容、步骤、人员配置及项目管理内容。良(20分)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对广西调查总队信息化现状、情况基本清楚,对项目的特点、难点与关键点认识清晰,具备相对完善的目标、内容、步骤、人员配置内容,有简单的项目管理描述。中(10分)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对广西调查总队信息化现状、情况不了解,对项目的特点、难点与关键点不清楚,方案内容不完善。差(0分)未提供服务方案。 | 30分 |
2.3 | 项目质量控制措施分 | 1.提出项目质量控制措施,包括质量管理班子、岗位职责、质量控制措施、质量培训方案、验收方案等,上述方案完整得5分,以上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按照方案的科学、合理、针对性及文件制作水平评分:(1)上述方案针对需求,切合实际,科学合理,内容严谨、简练,得10分;(2)需求理解符合要求,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内容编写简单,得6分;(3)与需求有偏差但在磋商文件允许的偏离范围内,科学合理性较弱,内容冗杂、多余,得3分。 | 15分 |
3 | 商务分 | 评审因素 | |
3.1 | 项目业绩分 | 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每项得2分,满分10分。[以合同或者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0分 |
总得分=1+2+3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技术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
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年月日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
正本/副本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年月日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年月日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注: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注: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年月日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竞标声明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联合体竞标协议书(如有)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特此承诺。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竞标活动,签署文件及对文件的盖章,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磋商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竞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竞标。现就联合体竞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公章):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联合体协议签订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1.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副本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目录年月日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标报价表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单位:元供应商名称:分标(如有):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 |
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5.如有多分标,分别列明各分标的报价表,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如为联合体竞标,“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年龄:职务:姓名:性别:地址: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者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实质性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注:所竞分标:(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
项目 | 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 供应商的承诺 | 偏离说明 |
服务期限 | |||
交付或者实施时间及地点 | |||
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 | |||
…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需求逐条实质性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注:分标号:
序号 | 名称 | 磋商文件技术需求 | 竞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者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资格证或者其他证书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他文书、文件格式供应商(盖公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格式)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日期:单位名称(盖章):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采购过程□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质疑事项: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成交结果
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投诉书(格式)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供应商: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
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项目的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相关供应商: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人名称:
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法律依据: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
第六章合同文本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第一条合同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采购计划号:合同编号:
第三条权利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及服务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还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但有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必须符合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如磋商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 量 | 单位 | 单 价(元) | 总 价(元) |
详见报价表 |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元整(¥ ) |
3、乙方提供不符合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2、乙方应按响应文件的承诺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提供所服务内容的相关技术资料。1、服务期限:起至,服务地点:。第四条交付和验收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不因为本合同履行终止、解除或者无效而解除。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且所有权、处分权等没有受到任何限制。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务承诺》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第五条售后服务及培训7、甲方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否则甲方有权不出具服务验收合格单。6、甲方在初步验收或者最终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满足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可暂缓向乙方付款,直到乙方及时完善并提交相应的服务成果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付款。5、甲乙双方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双方合同、响应文件验收。4、乙方完成服务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开始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分期支付1、一次性支付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金额的支付按以下第项约定执行:第六条付款方式3、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2、甲方应提供必要测试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第八条税费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由中标人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1)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每分标按中标金额的%(注:履约保证金不超过5%)。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30%(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第二年预付时间为次年相对应月份,以此类推)……服务期限满后七天内支付总额的%。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3、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款额5%。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第九条违约责任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它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3、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需求偏离表;2、竞标报价表;1、成交通知书;第十四条签订本合同依据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6、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5、响应文件中的其他相关文件。4、服务方案;
甲方:(章)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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