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田县国土资源局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及大田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国土调查监理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土地调查数据库耕地调查网络化管理系统土地变更调查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农用地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土地利用现状开展细化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耕地细化调查建设用地调查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界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基础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耕地质量调查评价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耕地分等定级评价后备资源调查宜林地块后备资源数据库自然资专业调查三调数据自然资源专业调查调查成果衔接调查成果的衔接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用地专项数据库耕地分等定级专项数据库专项调查统一时点更新数据汇总成果分析报告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综合分析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程度汇总形成各类自然资源数据三调分析报告数据成果制作图件编制土地利用图件图集耕地坡度分级等专题图件数据服务三调成果航空遥感影像调查图斑综合调绘卫星定位仪器补测法叠加国土资源管理数据及相关部门调查数据外业调查数据移动外业调查设备实地调查实地逐图斑实地调绘原始调查图件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地籍测量土地利用挂图土地权属界线图件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各类土地分类面积数据各类土地的权属信息数据城镇村庄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数据技术报告数据库建设报告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
金额
61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9/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425]th[gk]2018013
预算金额61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张雄明0598-7861977
公告正文
大田县国土资源局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及大田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大田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福建财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5]TH[GK]2018013大田县国土资源局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及大田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 1 国内 6180000 6180000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合计: 618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佰壹拾捌万元整(¥61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国土局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时已接收到国家三调影像数据的,在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货, 未接收到国家三调影像数据的,在收到国家三调影像数据后(90)天内交货;统一时点数据汇交时间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闽政文〔2018〕87号)等文件的指导精神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规范,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在二调成果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全面细化和完善我市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一)主要目标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前提。(二)主要任务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全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全县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我市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快速更新机制。相较于二调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具体任务包括: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以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数量、分布及质量状况,查清城市、建制镇、村庄、独立工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2)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对城市、建制镇、村庄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细化调查,查清城镇村庄内部商服、工业、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特殊用地等地类的土地利用状况。2.土地权属调查 结合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将城镇国 有建设用地范围外已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 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对发生变化的开展补充调查。3.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 基于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调查成果和国土资源管理形成的各类管理信息,结合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及相关专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系列专项用地调查评价。(1)耕地细化调查。重点对河道、湖区、滩涂范围内的耕地、林区范围内的耕地等开展细化调查,分类标注,摸清各类耕地资源家底状况,夯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基础。(2)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界线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上,查清批准用地范围内未建设土地的实际利用状况,为持续开展批后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基础。(3)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在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将最新的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评价成果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对评价成果进行更新完善。(4)后备资源调查。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基础上,根据当地需求,查清宜耕、宜林地块,及村庄中适宜复垦的地块分布情况,建立大田县后备资源数据库。(5)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专业调查:在开展三调的同时,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工作,按照三调的分类标准和相关要求,将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调查成果整合进三调成果中。4.相关调查成果衔接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开展三调成果与相关部门调查成果的衔接。5.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建立土地调查及专项数据库。根据国家编制的统一数据库标准及建库规范,组织开展我市土地调查数据库、耕地细化调查专项数据库、建设用地专项数据库、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专项数据库建设,实现对城镇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权属调查成果和专项调查成果的综合管理。6.统一时点更新 结合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将三调成果统一更新至 2019年12月31日标准时点,并根据国家下发的疑问图斑和要求进行整改。7.成果汇总 (1)数据汇总。在土地调查数据库和专项数据库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区划内的城镇和农村各类土地利用数据及专题数据。(2)成果分析。根据三调数据,并结合二调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相关数据,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二调完成以来耕地的数量、质量等级和等别、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城市、建制镇、村庄等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程度;汇总形成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并分别对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依据。根据土地调查及分析结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编制三调分析报告。(3)数据成果制作与图件编制。基于我市三调数据,制作系列数据成果,编制市、乡镇级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图集等,面向政府机关、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不同层级的数据服务,满足各行各业对三调成果的需求。(三)项目依据 (1)《土地调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2008年);(2)《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3)《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4)《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3号);(5)《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闽政文〔2018〕87号);(6)《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闽土调查办〔2018〕1号);(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8)《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试行)》(9)《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试行)》(1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89-2012)(11)《地籍调查规程》(TD 1001-2012)(12)《大田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田国土调查办[2018]1号)(四)主要技术指标1.数学基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2.地类图斑 三调以图斑为基本单元开展调查(包括道路、沟渠、河流等线状地物)。单一地类地块,以及被行政区、城镇村庄等调查界线或土地所有权界线分割的单一地类地块为图斑。城镇村庄内部同一地类的相邻宗地合并为一个图斑。道路被权属界线分割的,按不同图斑上图。3.调查精度原则上,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遥感影像资料;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优于 0.2米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资料。调查图斑的最小调查上图面积按地类划分如下: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超过 200平方米的需调查上图;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超过400平方米的需调查上图;其他地类实地面积超过 600平方米的需调查上图。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采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5.分幅、编号及投影方式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各比例尺标准分幅及编号应执行GB/T 13989-2012标准,分幅采用国际1:1 000 000地图分幅标准,各比例尺标准分幅图均按规定的经差和纬差划分,采用经、纬度分幅。图幅编号均以1:1 000 000地形图编号为基础采用行列编号方法。6.地类调绘及补测 (1)以全国土地调查办下发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将调查底图套合土地调查数据库,叠加国土资源管理数据及相关部门调查数据,制作外业调查数据。将外业调查数据导入带定位功能的移动外业调查设备或打印外业调查纸图,辅助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工作。实地逐图斑调查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图斑编号、地类编码、权属单位和其他属性信息。(2)依据影像和实地现状进行图斑综合调绘。对实地地类、边界与基础库或内业判读信息一致的,无需重新调绘,直接标记, 记录相关调查信息;对实地地类、边界与基础库或内业判读信息不一致的,进行实地调绘。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补测主要采用仪器补测法和简易补测法,为了提高调查的效率和成果精度,有条件的地区采用卫星定位仪器补测法,无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简易补测法。补测平面位置精度要求,补测地物点 相对邻近明显地物点距离的中误差,平地、丘陵地不得大于 2.5m ,山地不得大于 3.75m ,最大误差不超过2倍中误差。(五)时间要求 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在2020年上半年完成大田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六)主要成果 1.外业调查成果 (1)原始调查图件;(2)地籍平面控制测量;(3)地籍测量原始记录;(4)土地权属调查有关成果。2.图件成果(1)土地利用挂图;(2)土地权属界线图件;(3)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件;(4)耕地坡度分级等专题图件,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的专题图件,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3.数据成果 (1)各类土地分类面积数据;(2)各类土地的权属信息数据;(3)城镇村庄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4)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数据;(5)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数据库等专项调查数据。4.数据库成果 大田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5.文字成果 (1)工作报告;(2)技术报告;(3)数据库建设报告; (4)成果分析报告;(5)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6)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7)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成果报告。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国家、省现行的有关规定标准及验收程序开展验收,验收程序按照中标人自查、县局验收的方式,即中标人在完成建设成果后,经过自查合格后10 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检查,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检查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提交大田县国土资源局进行验收。具体详见本章后续条款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1支付比例(28%)支付期次说明:要求完成县级外业调查底图制作、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面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实地举证工作;全面开展土地权属调查等工作。支付期次2,支付比例(56%)支付期次说明:完成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和耕地细化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等专项调查、本级数据库建设;开展三调成果与相关部门调查成果的衔接;完成调查成果自检并经设区市级预检合格后,报请省级内外业核查;开展统一时点更新,将本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统一更新到2019年12月31日标准时点;支付期次3支付比例(16%)支付期次说明:配合开展统一时点更新数据的国家级核查及成果整改工作;完成本级成果验收、调查数据入库和调查成果整理、分析、汇总、上报工作;完成本级土地调查数据分析与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成果集成和应用分析;完成本级工作总结。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时间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10、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大田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 福建财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1号 住所: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和平街11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张雄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0598-7233878 联系方法: 0598-786197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泰宁支行
账号: 账号: 424775245730


签订地点:大田县


签订日期:2019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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