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省公安厅2022-77航空煤油保障服务项目 | ||
品目 | 货物/炼焦产品、炼油产品/石油制品/燃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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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广东省公安厅 |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28日 11:29 |
预算金额 | ¥17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梁先生、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37804364、37635007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公安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蔡女士,831109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梁先生、张先生,020-37804364、37635007 | ||
附件: | |||
附件1 | 论证报告.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东省公安厅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2-77航空煤油保障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警务飞行队直升机、油车情况,结合年度飞行计划,计划采购航空煤油250吨,用于保障警务飞行队EC225、EC135、EC120警用直升机航油需求。
通过组织警用直升机开展警务执法、政务服务等工作,从而加强政府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广东公安社会治理水平。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原因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13号)“一、严格审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以下规定的第(1)种情形
(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3)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4)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5)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
(二)说明
目前,广东省内可供应航空煤油的有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油料”)、中国航空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油料”)、南部战区空军(以下简称“部队油料”)以及中国航油集团通用航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航油料”)。珠海油料供应范围不包括警务飞行队驻地(广州)。部队油料需先付款后供油。
本项目立项文件《关于开展航油保障服务采购工作的请示》(2022年3月,广公飞字〔2022〕49号)中明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继续从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采购航油保障服务”。因通航油料已于2022年6月接管了原由蓝天油料、珠海油料提供的通用机场进驻加油、自提、配送业务以及运输机场的自提业务。现建议广东省公安厅2022-77航空煤油保障服务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与中国航油集团通用航空发展有限公司谈判争取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因此,本项目符合粤财采购〔2020〕13号规定的“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航油集团通用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澳森南大街1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9月28日 至 2022年10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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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广东省公安厅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
联系方式:蔡女士,8311098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
联系电话:020-8318858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
联系方式:梁先生、张先生,020-37804364、3763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