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除尘器-CFBJA220537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9/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
RFSTG22090700052
询价单标题:
除尘器
币种:
人民币
招标编号:
CFBJA220537
税率:
13%
询单类型:
采购
定量/定价:
定价定量
询价单状态
报价中
报价开始时间:
2022-09-07 10:25: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2-09-08 10:00:00
是否定向:
定向
保证金额:
0.0000
招标期限:
物料总项次:
2
供货开始时间:
2022-09-06
供货结束时间:
2023-10-31
采购组织:
轮次:
第 1 轮
物料信息
序号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型号和规格
说明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1
F270600904
(环保)点式除尘器
(环保)点式除尘器...15000m3/h 按技术协议(含安装)... ...
2.0000
台
2
F270600905
(环保)点式除尘器
(环保)点式除尘器...40000m3/h 按技术协议(含安装)... ...
1.0000
台
基本条款
条款类别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
一、招标项目:
我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有点式除尘器欲进行招标采购,本次招标采用普通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取最低投标价法允许分项中标的方式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书进行评标。本次招标为定价定量模式。
-
二、产品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按买方图纸和技术协议供货,无图纸或技术协议的卖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既无图纸、技术协议,也无国家/行业标准的,需满足买方使用现场的工况环境。质量要求:卖方严格按照买方提供的规格型号供货,确保满足买方现场实际安装尺寸和使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材质、工艺技术与指导、售后服务等内容,可附技术协议)。
-
三、产品验收方法:
交货时,需附合格证、质保书等技术资料。如为进口产品,卖方需提供产品的原产地证明或报关单复印件。具体送货数量以买方仓库实收数量为准。
-
四、产品包装要求:
1.包装应符合标的物运输与存储要求,免费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生产厂名、货物名称、批号等,确保途中不受损害,若损坏需免费更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2. 包装物的处理,选择(②):①卖方回收,回收要求_____②卖方不回收。
-
五、运输方式:
由卖方送货到交货地点,并由卖方承担交货前的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标的物丢失、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在合同产品运输条款中明确:要求单车载重(含自重)<100吨,如出现≥100吨情形,每车扣罚1000元,货物不予卸车;如因超载发生交警部门扣罚我公司情形,按实际扣罚金额实施加倍扣罚。注:根据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要求,卖方需使用符合国家最新排放标准的车辆,如卖方不按要求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
六、产品交(提)货日期:
1、工期:15000m3/h的点式除尘器为自合同签订并办理开工批准后,根据买方分段给出的时间,每台设备总计6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制造并送到买方指定仓库位置;40000m3/h的点式除尘器为自合同签订并办理开工批准后,根据买方分段给出的时间,设备总计6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制造;如遇技术协议中有工期要求则按照技术协议中的要求执行。本标书招标期限为12个月; 2、投标单位中标后,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若合同签定日期在中标通知书执行有效期末期,采购合同截止日期可相应顺延; 3、若投标单位对部分物代码的物资无法满足标书中要求的交货日期交货,请在投标时单独提出。 4、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1年,如遇技术协议中有质保期要求则按照技术协议中的要求执行。如标的物有质量问题,卖方承担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或更换的责任,同时对属于卖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买方有权退货并解除合同。 5.交货地点: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处,送货及卸货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
七、货款结算方法:
1、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含备件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包装费、人工费、差旅费、培训费及13%增值税税金等其它所有费用,并开具全额13%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本次公开招标含税价基于13%的增值税税率约定,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则以报价的不含税价格不变为基准,含税价格作相应调整。 2、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卖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二个月后支付90%(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买方不贴息)。剩余部分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异议后付清。 3、本份标书分项报价,分项中标; 4、因卖方原因交货每延期1天,卖方承担延期交货部分总金额的3‰的违约金;若延期交货超过30天,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卖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迟交货造成损失等),延期扣款最高累计不超过相应延期部分总金额的5%。卖方开票时根据合同单价开票,延期扣款在入账货款中扣除,同时买方开具扣款收据给卖方。 5、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所供产品为翻新件、旧件等非全新的件;或产品质量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买方技术要求的;在履行过程中经抚钢检验,发现以次充好、以少充多、弄虚作假、掺杂掺假、以旧充新、假冒伪劣等行为,需无偿更换成符合标准要求的全新产品,并承担三倍货值的赔偿,其他质量问题及扣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内容执行。如果合同要求为进口产品,而发现为国产件,卖方需更换成进口产品,并承担两倍货值的赔偿。同时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造成其它损失的,由卖方承担;因所供物资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后需赔偿损失的内容包括:直接损失、直接能源损失、直接人工损失、设备折旧损失、其它损失等(以买方财务处核算项目为准);卖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的,除向买方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应该按本合同标的额不低于3%向买方支付扣款金额;由于卖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本合同标的物中断运行或与其直接关联设备中断运行,由此造成的买方损失由卖方全额承担;因卖方原因不履行合同,买方有权在卖方对买方全部应收款项中扣除履约保证金。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因卖方货物(或提供服务)存在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自行冻结或扣划卖方其他合同项下的应付货款用来处理质量问题,卖方已充分知晓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并予以认可。 6、因卖方原因不履行合同,买方有权在卖方对买方全部应收款项中扣除履约保证金。因卖方原因违约造成的其它损失,由卖方全额补偿。无论如何,在本合同项下因卖方违约赔偿买方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五倍或标的物金额的十倍。 7、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其在双方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以其债权为第三方质押、抵押等。卖方必须全力保证并满足买方的生产需求,且因疫情等原因造成的一切隔离费用,由卖方负责。 8、知识产权: (1).卖方应保证对其所交付的产品拥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如果卖方所交产品包含任何知识产权,卖方应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对于所交付产品卖方无知识产权权利的,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许可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其相应的侵权责任应当由卖方承担,因此导致买方损失的,应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2).如卖方所交付产品包含有经授权许可的知识产权权利的,卖方应确保仅在该授权许可的限定范围内处分或使用,如因卖方违反授权许可的限定范围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由卖方自行承担,由此对买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卖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买方提供的一切涉及知识产权的资料和信息都归买方所有,由买方授予卖方仅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目的而使用,未经买方事先书面许可,卖方不得用于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外的其他目的; 9、执行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八、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品资质单位所生产的合格品。 2、投标单位之间进行串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久取消供货资格。 3、各投标单位进行邮箱或招标平台投标时,请认真查看附件技术协议、技术要求和图纸后再报价,一旦报价,即表明贵单位确认了该标书所有条款及附件所有内容。 4、本次招标将收取标书费200元,标书费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至以下帐户。并将银行回执或电子银行汇款截屏打印盖章扫描后发上传至投标报价页面附件。标书费可以开收款收据,如需要我公司提供发票的,请于当月提供开票信息及回寄地址并联系大连招标人员,跨月标书费只能开收据,不能开发票(发票会以顺丰到付方式寄出)。 标书费请电汇至: 单位名称: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登沙河临港工业区河滨南路18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大连人民路支行 账 号:293460279385 附加信息及用途:标书费。 5、卖方确保所制作或供货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厂家或个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导致买方的相关经济损失由卖方负全责。 6、卖方应认真查看技术协议、标书的所有内容,确保所承揽的项目具备相应的资质。即便买方邀请了卖方参与投标或议价,但若卖方不具备相应资质,卖方应主动提出并放弃该项目,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7、本次招标需交纳投标金共计4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没有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退还;投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即为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不按东北特钢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合同版本如有需求,另行提供),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情况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至以下帐户。并将银行回执或电子银行汇款截屏打印盖章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报价页面附件。 (1)、年费会员:从缴费日期开始计算,有效期365天。 收费标准及权限 会员类型 普通会员 高级会员 VIP会员 收费标准 1000元/年 2000元/年 3000元/年 会员权限 单份标书最高投标金额 200万元 1000万元 不限制 招标信息短信推送 提供 提供 提供 (2)、非年费会员:按次收费,每次参与投标均需交纳标书费。 收费标准 标的额X(万元) 标书费金额(元) X≤1 0 1
附件
序号
附件名称
文件说明
1
第三炼钢厂点式除尘(15000风量)技术协议2022.07.docx
2
第三炼钢厂点式除尘(40000风量)技术协议2022.07.docx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ebs.shasteel.cn/ieps/DispatchAction.do?efFormEname=CMZC0005&inqu_status-0-requestId=617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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