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苏城安新能源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 | B3206810359000539 | 项目名称 | 江苏城安新能源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 |
标段编号 | B3206810359000539001001 | 标段名称 | 江苏城安新能源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 |
工程类型 |
江苏城安新能源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城安新能源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城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启东市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启东市汇龙镇、南北街道、南阳镇、海复镇等区域内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国有企业等公共建筑、工商业农户、居民小区屋顶车棚(计划实施的点位参见招标文件附件,具体实施点位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2.1.2 建设规模:约196个单体项目,项目总容量约50兆瓦,最终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估算投资约2亿元。
2.1.3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方案通过供电部门的批准及施工图通过图审部门的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 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②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验收。
③光伏设备、支架及安装辅助材料应符合本招标文件、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规范要求,随货应附相关质检合格报告。
④本项目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需通过供电公司并网验收。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①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房屋结构安全评估(屋面荷载计算) 、接入系统、原有配电系统改造;②项目开工前合规性文件办理(包含但不限于报规划许可证、报施工许可证、安评、环评、职业健康、施工图纸会审、接入系统供电公司审查验收等);③工程建筑安装(含钢结构加固、屋面改造、车棚建设等)、光伏板及相关组件的采购安装、光伏组件安装前检测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建设期工程保险购买及办理;④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消防、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项目供电公司并网验收(含钢结构加固、屋面改造、车棚建设等)、档案验收等;⑤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⑥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⑦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及监控设备管理平台终身免费使用权等其他服务。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同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3.1.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设计(变电工程) 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设计与施工资质,或由满足上述条件的设计与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为电力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2.拟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施工企业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企业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日前推算3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项目装机容量20兆瓦及以上光伏施工工程。
设计企业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近三年以来(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推3年,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项目装机容量20兆瓦及以上光伏设计项目。
3.3.1 √近两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 √近一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 √近三个月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5√投标人或者拟派负责人近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3.6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3.7投标人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人必须于2022年 9 月 19 日 9 时 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简称:鸿雁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为人民币250元,不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9 日 9 时 0 分。
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22年 9 月 19 日 9 时 0 分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①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行政监管部门给予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列入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暂停其在本市一定时期投标准入资格的处罚。
③根据启住建安监〔2022〕3号“关于近期节后复工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家企业(江苏广昱德建设有限公司、南通南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近一年内拒绝其投标。
④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88家企业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给予44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5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给予83名从业人员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通知公告栏)。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⑤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周边群众矛盾的协调及相应发生的所有费用,并不得影响施工进场及延长施工工期,列入相应投标报价,承包人不得以处理相关群众矛盾为由,延期开工和竣工,并不得以该项理由等与招标人发生合同纠纷。
⑥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工程项目现场踏勘。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且对本合同项目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周围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⑦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启东市林洋路1099号
联系人:常加峰 联系电话:0513-680340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联系人:周鸣华 电话/传真:0513-83248588
江苏城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