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文物管理所博物馆展览陈列大纲编制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CGS2022-0079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文物管理所博物馆展览陈列大纲编制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锦城(南京)空间营造设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秦淮硅巷国际创新广场3号楼3楼
成交金额:柒拾叁万捌仟元整(73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舒城县文物管理所博物馆展览陈列大纲编制采购 服务范围:按照博物馆展览内容设计规范,在前期调查、资料收集和研究整理的基础上,做好展陈主题定位,确定展览主旨,根据展品数量及展厅空间,设计展览结构和参观动线,编制完整的展览文本大纲。 服务要求:1、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应派遣专门工作小组到采购方进行实地考察,深化、优化展陈内容设计方案,并根据采购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项目成果为经过不少于2次专家论证(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支付)通过的展陈文本大纲。3、供应商应提供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咨询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陈列展览以全面反映舒城县地方文化为重点展示内容,彰显舒城历史文化传承,把握好主次,重点展示群舒文化、舒城历史文化名人、红色文化等。展陈文本应主题突出、脉络清晰、结构合理。展陈大纲设计应考虑博物馆的现状和特征,同时依据陈列内容特点,合理利用多媒体技术和智慧化手段,创新设计理念,丰富展陈形式。有效、合理的空间利用与巧妙的展陈布局相结合,通过空间组合、流线布局等构思,增强展陈效果,使内容和形式达到协调、统一。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德、杨林、胡美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原发改委[2002]1980号文 收费金额:11070元
七、公告期限
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27日(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电话:0564-8628246,联系人:张志伟)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