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厂房建设项目(中比标准厂房)110kV进线土建工程物资招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6.6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hqf-wz-2023-10-02-01
预算金额46.6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方圆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工025-85552884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厂房建设项目(中比标准厂房)110kV进线土建工程物资招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NJHQF-WZ-2023-10-02-01
各相关投标人: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厂房建设项目(中比标准厂房)110kV进线土建工程物资招标采购(招标编号:NJHQF-WZ-2023-10-02-01)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分标编号
包号
分标名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排序
投标报价(万元)
交货期(日历天)
交货地点
资格能力
评标情况
001
包1
标1包1:电缆支架
南京国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
46.693732
15
游山路仓库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江苏凌峰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2
46.420029
15
游山路仓库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名
南京亚力电气有限公司
3
46.9678
15
游山路仓库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三名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标人:南京和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方圆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广益路5号君融大厦7层
联系人:邓工
电话:025-85552884
电子邮件:145308625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方圆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华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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