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深圳电信通用材料框架采购项目
金额
163.7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17-04d-2023-d-a03437
预算金额163.75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顾工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曼清189238857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0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 |||||||||||||||||||||||||||||||||||||||||||||||||||||||||||||||||||||||||||||||||||||||||||||||||||||||||||||||||||||
比选文件名称: | 2023年深圳电信通用材料框架采购项目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3-20 18:10: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3-22 00: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3-24 00: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深圳电信通用材料框架采购项目,比选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3-D-A03437),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的货物是为为光缆终端盒、走线槽等。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0877光分路器、CP00868 走线槽等。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预算金额:163.75万元(不含增值税);185.0375万元(含税)。 (2)框架货物采购的具体名称、单价:
产品具体配置要求详见比选文件附件二:《产品技术规范书》。 (3)※交货期:在中选通知书下达之日起安排框架采购货物量15%的备货,订单下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供货。 (4)交货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部九窝祥昭大厦1号电信仓库。 (5)本项目不划分比选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163.75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或评选委员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参选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1.5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三年(2020年2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机柜、配电单元、接地铜排、光电复合缆、镀锌线槽产品的相关销售业绩,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业绩。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2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2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2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 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后由具专业资质的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加盖检测机构的专用章的尾纤槽产品的检测报告,且产品检测结果须为合格(检测报告须至少包含产品材料的检测内容)。(检测报告要求加盖检测机构的专用章,并提供真伪检测结果截图或提供检测报告原件作为依据,未提供真伪检测结果截图的或未提供检测报告原件的,检测报告不予认可;如未提供检测报告原件的,评审时需核查检测报告的,参选人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不予认可。) 2.3.3产品基本性能参数要求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21日00时00分至2023年3月23日00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4.3.1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10910037672303437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转账备注:招标代理机构编号的数字部分-单位简称-标书费。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4时3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1、样品要求: 样品包尾纤槽,规格要求:宽×高=200*200(±2)mm;及智能直流配电单元,规格要求:宽×高×深=485mm*177mm*120mm(±2)mm。 2、参选人须在提交参选文件同时,将比选文件规定的样品同时提交(样品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同参选文件),逾期送达的样品将被拒绝。参选样品将作为技术评审依据,如不按时提交的将影响对该参选人的技术评审;参选样品的评审应用,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 3、如参选人中选,其参选报价产品、供货产品与送检样品须完全一致,否则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邮 编:518034 联 系 人:顾工 电 话:0755-28811219 电子邮件: / 开 户 名: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 邮 编:518034 项目负责人:曾曼清/邓亮(所有关于项目的问题,请优先与第一项目负责人联系) 联 系 人: 曾曼清 电 话:18923885766 电子邮件:zengmq2@gcbidding.com 网 址: www.chengezhao.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303437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3年3月20日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2023年深圳电信通用材料框架采购项目 |
标包内容:
标包名称:2023年深圳电信通用材料框架采购项目标包内容说明: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深圳电信通用材料框架采购项目,比选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3-D-A03437),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的货物是为为光缆终端盒、走线槽等。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0877光分路器、CP00868 走线槽等。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预算金额:163.75万元(不含增值税);185.0375万元(含税)。
(2)框架货物采购的具体名称、单价:
序号 | 物料名称 | 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1 | 光纤熔接接头保护盒 | 6芯 | 个 | 3000 |
2 | 皮线热熔管-60mm | | 个 | 3000 |
3 | 光纤熔接保护套管-带状-单芯 | | 条 | 5000 |
4 | 光固定衰耗器 | 光固定衰耗器-阴阳式--LC/L—C3DB,5DB,15DB | 条 | 300 |
5 | 不均分分路器 | 机架式分光器,高度1U,1分3分光,分光比为7:2:1,支持10条链路(10条单芯光纤),LC/PC接头,支持1310nm/1550nm | 米 | 100 |
6 | 配纤单元 | 12芯 | 个 | 100 |
7 | 非标机架 | 2200×800×800,带侧门,承重1500KG,柜体材质包含但不限于铝型材或冷轧钢板 | 个 | 30 |
8 | 层板 | 按订单需求定制,固定或活动式,承重200KG | 个 | 200 |
9 | 同轴插头 | NEC,L9,BNC头 | 个 | 5000 |
10 | 机架底座 | 采用50 mm X50 mmX5 mm角铁制作,表面喷涂(漆)处理,底座规格和开孔按要求定制,承重符合行业标准 | 个 | 30 |
11 | 机架电源分配单元 | 竖装,单路含电流表,15路以下输出 | 套 | 30 |
12 | 智能配电单元 | 2路最输入,最大16路输出,输入开关为施耐德或ABB,开关容量为100A,63A,32A,16A,10A,6A | 套 | 30 |
13 | DDF单元 | 仿NEC,12系统,可翻转,满配同轴插座,19英寸安装 | 套 | 30 |
14 | 镀锌线槽 | 宽150mm/200mm | 米 | 300 |
15 | 镀锌线槽 | 宽300mm/400mm | 米 | 300 |
16 | 镀锌线槽 | 宽600mm/800mm | 米 | 300 |
17 | 单芯适配器 | FC/SC/LC | 个 | 3000 |
18 | 接地铜排 | 40*2mm,每10公分开孔10mm空位,孔位在中间位,包含固定螺栓、绝缘子等全部材料,每条4米长 | 米 | 800 |
19 | 地线箱 | 铜排尺寸:500 mm X50 mm X10 mm,含箱体,采用紫铜,表面镀锡处理(10孔,含配套安装附件) | 个 | 200 |
20 | 光电复合缆 | 2芯 | 公里 | 10 |
产品具体配置要求详见比选文件附件二:《产品技术规范书》。
(3)※交货期:在中选通知书下达之日起安排框架采购货物量15%的备货,订单下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供货。
(4)交货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部九窝祥昭大厦1号电信仓库。
(5)本项目不划分比选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163.75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或评选委员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参选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1.5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三年(2020年2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机柜、配电单元、接地铜排、光电复合缆、镀锌线槽产品的相关销售业绩,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业绩。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2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2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2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
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后由具专业资质的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加盖检测机构的专用章的尾纤槽产品的检测报告,且产品检测结果须为合格(检测报告须至少包含产品材料的检测内容)。(检测报告要求加盖检测机构的专用章,并提供真伪检测结果截图或提供检测报告原件作为依据,未提供真伪检测结果截图的或未提供检测报告原件的,检测报告不予认可;如未提供检测报告原件的,评审时需核查检测报告的,参选人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不予认可。)
2.3.3产品基本性能参数要求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评审标准 |
1 | 尾纤槽 | 为了保证侧板的刚性,尾纤槽侧板需为一体化多段错位(6段以上)造型结构,高度为200(±2)mm。 | 根据参选人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进行评审,必须满足,不满足或检测报告未记载该项指标,参选将被否决。 |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21日00时00分至2023年3月23日00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4.3.1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10910037672303437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转账备注:招标代理机构编号的数字部分-单位简称-标书费。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4时3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1、样品要求: 样品包尾纤槽,规格要求:宽×高=200*200(±2)mm;及智能直流配电单元,规格要求:宽×高×深=485mm*177mm*120mm(±2)mm。
2、参选人须在提交参选文件同时,将比选文件规定的样品同时提交(样品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同参选文件),逾期送达的样品将被拒绝。参选样品将作为技术评审依据,如不按时提交的将影响对该参选人的技术评审;参选样品的评审应用,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
3、如参选人中选,其参选报价产品、供货产品与送检样品须完全一致,否则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邮 编:518034
联 系 人:顾工
电 话:0755-28811219
电子邮件: /
开 户 名: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
邮 编:518034
项目负责人:曾曼清/邓亮(所有关于项目的问题,请优先与第一项目负责人联系)
联 系 人: 曾曼清
电 话:18923885766
电子邮件:zengmq2@gcbidding.com
网 址: www.chengezhao.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303437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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