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CQ-0-2024-155001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名称 |
向阳中学马钢基地地块上部分建构筑物拆除及绿化苗木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46.0456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5月13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5月22日 |
竞价时间 |
2024年5月23日10时至2024年5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
资产概述 |
转让标的位于马鞍山市向阳中学马钢基地(东至天门大道,西至马钢厂区,南至马钢厂区,北至钟村小区)共计20幢房产,总建筑面积为9657.26平方米,绿化苗木水杉、香樟、雪松、梧桐共162棵。 竞价保证金:46000元,转让底价:460456元。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百分之十。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具体拆除均以交付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现状是指现场踏勘时拆除标的的具体位置、标的品相、结构、面积、数量、空间、周边环境、设备、地表附属物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价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价人认可现场踏勘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 2、本项目的竞价人必须实地踏勘,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拆除面积、拆除标的质量及不可预见的所有风险。交付时拆除范围若有与公告描述内容有出入的情况,以现场交付内容为准,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请欲报名参与的竞价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12时止接受咨询,有意向受让方请提前与委托方联系现场踏勘。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5月13日 |
公告期 |
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2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披露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进场施工时间、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公告中所有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如转让标的实物与资产评估范围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结构、面积、数量等方面的误差,不调整成交价款,由此产生的相应影响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1)标的的数量及质量以委托方现场实际交付为准(具体参考金诚咨估字(2024)第001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务必联系代理机构前往现场踏勘登记确认拆除范围,受让方不得超范围拆除。委托方及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若意向受让方存在失察行为,或意向受让方之间发生恶意竞争,由此带来的市场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转让标的拆除的各项成本、税费以及所有拆余物资的清理、搬运、装卸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委托方仅向受让方开具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财政票据,不开具增值税发票。 3、成交后,受让方在7日内,须向委托方提交《拆除工程承包方案及安全施工承诺》及为该项目投保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机器损坏险的保险凭证,经委托方合议、审查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时间须等委托方通知。此次转让标的拆除方式为机械拆除,拆除清运、场地平整工期为30日,自受让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如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或政府政策调整致使工期延误的,受让方须向委托方提交书面申请,征得委托方同意后方可顺延工期。 4、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标的的显性(隐性)瑕疵及受让后因金属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机械及人工成本风险、交付时间不确定等风险。受让方不得以交付时间不定、价格波动、成本增加等任何理由向委托方提出任何要求或主张任何权利。 5、此次转让标的拆除方式为机械拆除加人工拆除;受让方不得另行转包或与他人联合拆除,如发现此类情况,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对受让方作违约处理,所缴纳的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人身损害赔偿均由受让方一方全部承担。 6、受让方拆除作业必须遵守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定,必须聘请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专业机构、行业专业人员对建筑物进行拆除、拆卸和清运作业,特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包括架子工、机械操作工、电(气)焊工等),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加强对拆除人员的安全教育,必须对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并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安排项目责任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拆除方案及安全技术交流,严禁违章冒险作业,如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由受让方全权负责。 7、(1)受让方在拆除前,应保护好拆除范围内地下或地上的公共使用的管线(如高压电缆、天然气管道、电信光缆等),向相关部门了解管线的分布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如施工区域内有管线的,受让方应在明确位置后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有损毁或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受让方不得损毁和挖掘地面及地面以下结构,如有损坏,受让方须照价赔偿并将损坏部分恢复原样。 8、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工作现场设备调度和时间节点,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休息,做到文明施工。标的物在拆除过程中所涉及的周边相邻关系、矛盾、纠纷等,均由受让方自行协商解决,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委托方及代理机构提出退款、索赔及风险承担等要求,对此委托方及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9、(1)受让方不得拆除本次转让标的物以外的范围(具体参考金诚咨估字(2024)第001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受让方需将此次转让标的范围内物资全部清运。受让方须对物资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污染物、建筑垃圾等全部清理干净,无坑洼,绿网覆盖。受让方需在指定回收地点对标的物资进行装运,标的物资装车、切割、运输等完成清运所需设备、车辆、工具、工人等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施工结束,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手续。 (2)受让方对转让标的拆除、清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服从委托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受让方拆除、装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在用建(构)筑物及公共基础设施,如有损坏须按实价赔偿。 (3)受让方完成拆除作业后,土地需平整后净地交付,不得掩埋、留置任何建筑垃圾。受让方须将地面拆除至正负零,资产处置后须地块平整。 10、环保要求:(1)为避免影响其他企业正常生产,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作业:拆除施工必须配备雾炮车、洒水车进行降尘;工地原来有围墙的应予保留,如无围墙的须在拆房开工时及时做好封闭式高度不低于2.5米的围挡设置,施工现场出入口须安排安全人员值守;拆房机械、车辆等进出须保持轮胎清洁,做到无掉渣、无扬尘;建筑垃圾须分类清运处置;禁止场内排土(不得自外围拉土向施工现场范围内排土)。 (2)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环卫罚款等处罚,其费用与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委托方如因此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11、标的物因拆除、垃圾清运、围挡的标语制作等情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施工的安全性、降噪等施工方须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受让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后果和罚金。 12、受让方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除及清运的,应向委托方支付每日2万元的违约金,从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百分之十);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委托方可继续向受让方主张权利。 13、意向受让方须现场踏勘,未探勘现场的意向方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确认。请仔细阅读公告、须知等内容,理性竞价。项目成交后如发生无正当理由弃标行为的,所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违约金优先支付此次竞价费用),并做作违约处理。 14、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15、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为成交价款的百分之十,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16、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支付,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的成交价5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为百分之二点八八;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百分之二点七。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价人参与本项目须缴纳竞价保证金,必须在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卡或公司账户转账的方式递交竞价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系统自动生成为准)。竞价保证金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入账方式。竞价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未按规定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及不能参与竞价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负。已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持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有效证件在公告期内到代理机构办理相关竞价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在办理完毕全部交款、移交手续、过户手续后,经委托方及代理机构确认无违约行为后无息退还。 3、非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公示期结束后无息退回。 4、成交人需向系统建设方(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软件服务费,服务费以系统生成账单为准,费用收取规则详见报名时系统弹出的页面。 |
交易方式 |
1、本次竞价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竞价。 2、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价人需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参加本项目竞价,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登录系统后,选择需要参与竞价的标的,按照竞价流程参与竞价。 产权网络交易系统访问方式: ①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bcg.mas.gov.cn),在“一网办”下方点击【第三方交易平台】,找到【嗨招产权网上交易系统】模块进行访问。 ②直接复制系统链接:www.hibidding.com/gycq/jmr/jump?num=3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用户注册方式: ①在标的信息展示页面左边找到“竞价人注册”按钮,点击进行注册。 ②直接复制用户注册地址:www.hibidding.com/gycq/register/entRegisterInfo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意向受让方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意向受让方注册,并由意向受让方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不接受追加补缴)。 3、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联合体参与。 4、报名提交以下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 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注册证明,并提供自2023年10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安徽省个人历年缴费明细表》),不接受追加补缴。 5、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竞得资格后违约的,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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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 |
46000.00元(竞价保证金足额一次性汇至以下账号:四选一) ①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账号:20010267716366600015219 ②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子账号:9558831306000218176 ③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子账号:126240010466688890000001367 ④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子账号:521199360961000002003787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12时止(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马鞍山市花山区塘西街道办事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340503K163649122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机关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街道会议纪要 |
转让方联系人 |
阮诗超 |
联系电话 |
0555-8881822 |
五、交易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程工 ;(现场踏勘联系人:张工) |
联系电话 |
0551-66223718 、66223297(现场踏勘:0555-5200535)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2588号要素大市场A区4、6层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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