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安市角斜镇建场村建设粮食存储仓库工程
金额
246.2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6.24万元
招标联系人缪六明151513197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春艳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安市角斜镇建场村建设粮食存储仓库工程(项目名称)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角斜镇建场村建设粮食存储仓库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角斜镇建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角斜镇建场村。

2)工程规模:海安市角斜镇建场村建设粮食存储仓库工程,预算约为2462400.00元。

3)招标范围:海安市角斜镇建场村建设粮食存储仓库工程施工,主要施工内容为存储仓库用房、附属用房及相关的部分附属设施,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安装、钢结构、室外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为70日历天,主厂房工期60天,附属用房根据甲方要求执行,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HABHG202408052650(GK001)001001

海安市角斜镇建场村建设粮食存储仓库工程

199.996260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 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 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壹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 26 )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不合格单位:江苏大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德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暂停南通腾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个月招投标资格(时限:2024 7 8日起至 2024 10 8 日)。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营业执照;c、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d、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e、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交易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开标前认真踏勘施工现场,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等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限额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130930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交易保证金39000.00。非成交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日期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单位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中标后,若未按约定履约的,中标单位从违约时起两年不得在老坝港境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2%,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7.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提供壹套响应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7.3其他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8.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徐工 15240580971,技术支持0513-59001839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角斜镇建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址:海安市角斜镇建场村

联系人:缪六明 

电 话:15151319788

8.3 对项目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址:海安市高新区北城街道朝阳南路56

联系人:王春艳

 话:051388802016    1337207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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