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安县永和镇尚书村创4A级乡村旅游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永和镇尚书村乡村旅游点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吉安县永和镇尚书村创4A级乡村旅游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永和镇尚书村乡村旅游点提升改造项目经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单位:吉安县永和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吉安县永和镇尚书村创4A级乡村旅游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永和镇尚书村乡村旅游点提升改造项目
三、工程地点:吉安县永和镇
四、工程概况:施工图纸范围内建筑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工程总投资:约1034万元,本项目投资约796万元。
九、招标范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吉安县永和镇尚书村乡村旅游点提升改造项目(A区域)其中包含:新建采摘园、入口标识、户外烧烤、尚书书院中庭、尚书码头、尚书桥、民宿院门、栈桥改造、儿童游乐区、疏影园、火塔、景墙、标识系统等;吉安县永和镇尚书村乡村旅游点提升改造项目(B区域)其中包含:新建透水混凝土、压膜混凝土、沥青道路、树池、排水沟、鸡舍、围墙粉刷、化粪池改造、强弱电整改、环境治理等;旅游公厕1座;民宿、烧烤餐厅改造;广播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只需将以下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1)企业营业执照;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执行赣建审批(2020)4号文规定,应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过企业信息登记,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进赣信息公示”栏目中可查询,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进赣信息公示”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省住建厅‘省外进赣企业信息登记系统或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及企业相关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6)拟派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
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等级: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需同时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各一名,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均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证书(C类证),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应为市政专业。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及“四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提供虚假证明的,将受到严惩)。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电子保函;
(10)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7天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11)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22]24号)规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以准。
(14)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门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3】22号)规定,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江西省住建云信用分结果为85分及以上的可自愿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申请免缴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在江西省住建云查询的信用分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上述规定提供查询截图或者所提供的查询截图失实的,作无效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提供了“信用+承诺”的投标人,开标现场核实江西省住建云信用分结果。若江西省住建云信用分结果未满85分的,作无效标处理。未达到85分及以上的投标企业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如果出现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必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限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同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9时00分前。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9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
十三、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四、其它说明事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评标委员会共设置5人,其中主场设置2人,副场设置3人,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里的附件:“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招标单位:吉安县永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27963126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8970447366
受理投诉举报机构:吉安县住建局建管股
举报电话:8435396,电子信箱:jaxjsj@163,通讯地址:吉安县富川路58号。
吉安县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
招标单位:吉安县永和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吉安县永和镇尚书村创4A级乡村旅游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永和镇尚书村乡村旅游点提升改造项目
三、工程地点:吉安县永和镇
四、工程概况:施工图纸范围内建筑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工程总投资:约1034万元,本项目投资约796万元。
九、招标范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吉安县永和镇尚书村乡村旅游点提升改造项目(A区域)其中包含:新建采摘园、入口标识、户外烧烤、尚书书院中庭、尚书码头、尚书桥、民宿院门、栈桥改造、儿童游乐区、疏影园、火塔、景墙、标识系统等;吉安县永和镇尚书村乡村旅游点提升改造项目(B区域)其中包含:新建透水混凝土、压膜混凝土、沥青道路、树池、排水沟、鸡舍、围墙粉刷、化粪池改造、强弱电整改、环境治理等;旅游公厕1座;民宿、烧烤餐厅改造;广播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只需将以下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1)企业营业执照;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执行赣建审批(2020)4号文规定,应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过企业信息登记,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进赣信息公示”栏目中可查询,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进赣信息公示”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省住建厅‘省外进赣企业信息登记系统或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及企业相关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6)拟派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
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等级: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需同时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各一名,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均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证书(C类证),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应为市政专业。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及“四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提供虚假证明的,将受到严惩)。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电子保函;
(10)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7天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11)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22]24号)规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以准。
(14)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门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3】22号)规定,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江西省住建云信用分结果为85分及以上的可自愿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申请免缴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在江西省住建云查询的信用分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上述规定提供查询截图或者所提供的查询截图失实的,作无效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提供了“信用+承诺”的投标人,开标现场核实江西省住建云信用分结果。若江西省住建云信用分结果未满85分的,作无效标处理。未达到85分及以上的投标企业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如果出现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必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限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同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9时00分前。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9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
十三、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四、其它说明事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评标委员会共设置5人,其中主场设置2人,副场设置3人,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里的附件:“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招标单位:吉安县永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27963126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8970447366
受理投诉举报机构:吉安县住建局建管股
举报电话:8435396,电子信箱:jaxjsj@163,通讯地址:吉安县富川路58号。
吉安县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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