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忻州日报社卷筒纸胶印机设备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卷筒纸胶印机设备计算机无轴传动系统主机印刷塔印刷滚筒滚筒轴承四角接触式圆锥滚子轴承印刷主体结构发动面墙板齿轮泵循环冷冻油箱自动加油脂装置滚枕润滑装置对开折报塞纸自动停车发动面冷却系统滚裁式折页机控制台墨色遥控系统印刷部电气折页部电气联机电气联机机械辅机冷冻带自动配比水箱同速接纸机总气源全自动弯版打孔机外置式冷却油箱新闻纸印刷装置墨斗辊水墨平衡系统关键部位使用进口知名品牌气缸橡皮滚筒印版滚筒印刷机套准装置套准系统串水辊串墨辊油温控制水冷式中央润版水箱润版添加剂润湿系统拉纸辊断纸检测断纸刀AC电机驱动系统折报机三角板鼻尖为弹性鼻尖三角板带气垫鼓风机装置折页三角板处设有两把中破刀空气过滤功能的装置气泵收报辊折页滚筒卡纸头自动卡纸给纸机
金额
555.3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9992022agk00079
预算金额595万元
招标公司忻州日报社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伟伟18534729199
中标公司山西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555.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9992022AGK00079
二、项目名称:忻州日报社卷筒纸胶印机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忻州日报社卷筒纸胶印机设备 | Magnum4 Ⅱ | 1 | 套 | 总报价:5553000(元) | 山西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太原市迎泽区建设南路 62 号 | 911400001100105173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忻州日报社卷筒纸胶印机设备 | 忻州日报社卷筒纸胶印机设备采购项目 | 高斯Magnum4II | 1套 | 5553000 | Magnum4 Ⅱ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武官文,高正杰,叶双武,葛振英(采购人代表),庞茂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342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忻州日报社
地 址:忻州市长征西街31号广电大楼
联系方式:136035066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62号长风世纪广场A座10层1002室
联系方式:18534729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伟
电 话:18534729199
附件信息:
忻州日报社卷筒纸胶印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1).doc忻州日报社卷筒纸胶印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1).doc
1.1M
项目编号:1409992022AGK00079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忻州日报社卷筒纸胶印机设备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2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目录2022年06月代理机构: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忻州日报社
项目概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5第五部分合同原则27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7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5
4.最高投标限价:595万元3.预算金额:595万元2.项目名称:忻州日报社卷筒纸胶印机设备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1409992022AGK00079一、项目基本情况忻州日报社卷筒纸胶印机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7.质保期:18个月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完成供货。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共1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1.时间:2022年06月20日至2022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三、获取招标文件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1).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在开标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自动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四、投标文件提交4.售价(元):0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2.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1.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五、投标文件开启(4)解密时间:2022年7月12日上午09点30分至2022年7月12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在解密截止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无效。(3)开标方式:本项目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
地址:忻州市长征西街31号广电大楼名称:忻州日报社1.招标人信息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七、其他补充事宜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王建军0351-5604330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62号长风世纪广场A座10层1002室名称: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郑先生13603506645、刘先生18903506685
二、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电话:18534729199项目联系人:张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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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n | \n项目名称\n | \n忻州日报社卷筒纸胶印机设备采购项目\n |
\n2\n | \n项目编号\n | \n1409992022AGK00079\n |
\n3\n | \n供货地点\n | \n招标人指定地点\n |
\n4\n | \n投标人资格条件\n | \n同招标公告\n |
\n5\n | \n合同履行期限\n(供货时间)\n | \n签订合同后40内完成供货。\n |
\n6\n | \n质量标准\n | \n合格,并通过招标人验收标准\n |
\n7\n | \n踏勘现场\n | \n不组织\n |
\n8\n | \n招标范围\n | \n本项目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具体以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商务、技术的规定内容为准。\n |
\n9\n | \n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部分文件\n | \n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部分文件:\n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部分);\n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n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n4、★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六部分);\n5、★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n6、★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n7、★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任一社会保险缴纳凭证;\n8、★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税收完税凭证或免税凭证;\n9、★投标人2021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n10、★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相关信用信息记录网页截图;\n11、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n12、★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n13、投标人企业简况(格式自拟);\n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部分文件。\n注: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补正;\n |
\n10\n | \n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部分文件\n | \n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技术部分文件:\n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n2、★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描述(格式自拟);\n3、★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格式见第六部分);\n4、供货实施方案(格式自拟);\n5、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n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n注: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补正;\n |
\n11\n | \n投标文件有效期\n | \n90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n |
\n12\n | \n联合体投标\n | \n不接受\n |
\n13\n | \n投标保证金\n | \n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n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n账户名称: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体育路支行\n帐号:3519 0333 4210 201\n行号:308161039091\n注意事项:\n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n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应当以电汇、支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n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将打款凭证\n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截止日到账;\n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向未中标的供\n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n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n内退还(不计利息);\n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报价。\n |
\n14\n | \n投标文件份数\n | \n【投标人须参加开标会议,在线解密投标文件】\n正式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线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 |
\n15\n | \n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n截止时间\n | \n时间:2022年07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n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n |
\n16\n | \n开标时间及地点\n | \n时间:2022年07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n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n |
\n17\n | \n采购方式\n | \n公开招标\n |
\n18\n | \n投标过程中可能实质性\n变动内容\n | \n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中的相关内容。\n |
\n19\n | \n招标控制价\n(最高投标限价)\n | \n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595万元\n各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按废标处理。\n |
\n20\n | \n偏离情况\n | \n允许正偏离\n |
\n21\n | \n评标委员会人数及构成\n | \n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n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山西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n |
\n22\n | \n中标人的确定\n | \n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n |
\n23\n | \n其他事项\n | \n购买招标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开标规定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以便统一上网公告更正,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n |
\n24\n | \n招标代理服务费\n | \n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n支付方式: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n |
2.2“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1“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定义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2.8“天”指日历天。2.7“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6“响应”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及采购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进行投标的行为。2.5“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4.投标费用3.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3.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投标人。3.2依法注册的投标人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5.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5.招标文件的内容二、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投标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及评审办法
6.6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6.5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报价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4招标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招标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6.3招标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2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6.2招标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7.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投标文件6.7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报价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8.2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辅助纸质投标文件叁份,并要求提供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8.1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要求,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山西CA发布的机构、法人及授权代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确保投标文件合法有效。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5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方便评审,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8.4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双面打印,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须编排页码,否则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2)技术部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商务部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8.6投标报价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5)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报价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4)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注明。(3)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4开标一览表为在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报价。9.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11.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山西CA发布的机构、法人及授权代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确保投标文件合法有效。11.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1.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的,投标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2)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1)投标文件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内容为准;11.5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1.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3.投标截止时间12.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5.开标及其有关事项五、开标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4.2投标人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4.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招标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5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唱标内容文字记录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开标结果,则一律视为投标人接受此结果。15.4唱标时,投标人若有投标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5.4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进行电子唱标。15.3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使用投标人本公司CA解密投标文件。15.2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活动,并且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5.1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6.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6.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16.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3家及以上明确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组建评标委员会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5.6开标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公司(或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7.1资格性评审17.初步评审16.6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6.5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6.4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7.2符合性评审本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为保证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缺失或不符,开标后不允许补正或修正,且投标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对模糊不清的或存在疑问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在不影响投标是否有效的前提下,须经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招标代理机构对资格审查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C.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招标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B.投标有效期不足的;A.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1)评标委员会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H.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G.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E.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D.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7.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7.4.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承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承诺为正版软件。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按第六部分的格式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作为评定依据。包含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附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进行标记,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17.4.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财政部、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及同时属于财政部、环保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均必须提供清单中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17.4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7.4.5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2)产品价格折扣:小、微型企业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时需提供由地市级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对投标人及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如招标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17.4.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17.4.3投标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6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9.详细评审18.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8.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18.投标的澄清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0.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20.确定中标人19.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20.4由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确定中标人。20.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0.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经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22.重新评审及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1.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1.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招标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监督人员外,招标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1.评标过程保密
23.招标项目废标、终止与处理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招标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3.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如分包按包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终止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23.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23.2废标后,招标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4.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4.中标七、签订合同23.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采购项目(按包计)终止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项目终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6.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签订合同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支付方式: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24.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3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7.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7.保密八、保密和披露26.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招标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或招标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6.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6.2在合同履行中,招标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项目,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招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29.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九、询问和质疑28.2在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8.1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8.披露27.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对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指:29.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不予受理:29.5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29.4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29.3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30.违约处罚十、违约处罚29.8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9.7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的;(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益的;(3)与招标人、其它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0.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9)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6)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有第(1)-(6)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投标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30.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
(一)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的;30.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招标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的。(二)招标人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的;30.4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的;(六)擅自终止招投标活动的;(五)未按规定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四)违反本办法规定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三)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的;(二)设定最低限价的;
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十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十一)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的;(十)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九)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八)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2、项目名称:忻州日报社卷筒纸胶印机设备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1409992022AGK00079一、商务要求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为商务、服务、技术、价格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加其它共同认定部分得分之和。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n | |
\n一、商务部分(14分)(评委会共同认定)\n | \n得分\n |
\n同类型业绩(10分)\n近10年内投标同类设备业绩:以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为计分依据得分范围0-10分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10分。\n | \n10\n |
\n2、企业管理体系证书(4分)\n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得2分\n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得1分\n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得1分 \n无认证或不合格者得0分。\n | \n4\n |
\n二、服务部分(10分)\n | \n10\n |
\n1、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及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合理、技术培训的合理安排,横向比较评分,得分范围0-10分。\n | \n10\n |
\n三、技术部分(46分)\n | \n46\n |
\n1、设备技术要求符合性:得分范围0-28分。\n全部满足标书所要求的各项参数及技术要求得20分;一项达不到扣2分\n以下为重要技术条款,每满足一项得1分,合计8分\n传动方式: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原装进口的无轴传动系统,每个印刷塔4台独立电机\n滚筒排列形式、布局:四个独立的墙板叠合成4+4色高塔(印刷单元之间距离相等)\n印刷滚筒均采用整体实心不锈钢材料加工而成。\n滚筒轴承采用印刷设备专用的进口四角接触式圆锥滚子轴承\n发动面墙板采用整体浇注框架式结构,无拼装间隙。有效防止漏油\n每个塔都配有独立的外置式齿轮泵循环冷冻油箱\n配备自动加油脂装置、滚枕润滑装置\n具有8纸路以上及对开折报能力(并提供成功案例),具有塞纸自动停车功能。\n | \n28\n |
\n2、按设备总体功能水平、性能及产品的寿命、运营成本组成的齐全性、合理性等因素综合考虑。无重大问题,最高得分6分,最低不得分。\n | \n6\n |
\n3、货物的制造工艺及设备情况:得分范围0-8分。\n根据制造工艺和技术先进,各生产加工工序的质量控制程序合理,加工和检测设备完善、齐备,计量准确,横向比较评分。\n | \n8\n |
\n4、货物的安装\n有详细、科学的安装计划 4分\n不详细、欠科学 1分\n无 0分\n | \n4\n |
\n四、价格部分(30分)\n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n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n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n | \n30\n |
8、其他要求:(1).地基改造及车间修缮:地基要符合新购设备的技术要求;车间(包括CTP车间的改造)电路、水路及其它设施要严格具备使用功能。7、质量标准:合格,并通过招标人验收标准6、质保期:18个月(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5、招标范围:本项目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具体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的规定内容为准。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完成供货.
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主机印刷塔1套发动面冷却系统1套滚裁式折页机1套控制台1套墨色遥控系统1套印刷部电气1套折页部电气1套联机电气1套联机机械1套2辅机冷冻带自动配比水箱1个与主机配套同速接纸机1台总气源1套全自动弯版打孔机1台外置式冷却油箱1台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主机印刷塔1套发动面冷却系统1套滚裁式折页机1套控制台1套墨色遥控系统1套印刷部电气1套折页部电气1套联机电气1套联机机械1套2辅机冷冻带自动配比水箱1个与主机配套同速接纸机1台总气源1套全自动弯版打孔机1台外置式冷却油箱1台二、采购清单9、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4)以上各条的具体技术指标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3)全自动套准装置的移机及安装:要求把旧设备上的全自动套准装置在选配了软件、硬件基础上无损拆除并安装到新设备上至正常使用。(2)旧设备的拆除及新设备的就位安装:旧设备拆除要求无损拆除;新设备的就位安装要达到新设备的技术要求。
④最大印刷面积:530×860㎜。③裁切长度:546㎜。②印刷生产速度:45000份/小时。①传动方式: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原装进口的无轴传动系统,每个印刷塔至少2台独立电机。1-1、基本性能指标: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1)、主机部分1-2、各部具体技术要求:⑧投标时必须根据用户的场地提供最合理的设备布置图,在安装联机、开机运行上满足用户提出的实际要求。⑦套准精度:正常印刷时,任意2色之间套准误差≤±0.05㎜,升降机速时无明显变化;接纸时套准误差≤±0.10㎜。⑥适应国产或进口新闻纸。适应纸张定量:40ɡ/㎡~80ɡ/㎡。⑤印版径轴向调节量:±3mm。
C、供纸架出口、折页机进口等必要的部位设置断纸检测器。B、伺服电机与齿轮的联接采用无齿隙弹性联轴器联接结构。A、每个印刷单元都应配断纸检测、断纸刀装置及伺服电机,即每个印刷塔至少2台伺服电机。⑵、纸路安全及控制A、每个印刷塔都可实现4+4、2+2两种穿纸方式,实现4+4、4+2、4+1、2+2、2+1到1+1色的产品印刷。⑴、纸路方案:
D、新型滚枕润滑装置,自动定量润滑。C、滚筒两端配有滚枕,滚枕刮污毛毡采用扭簧结构。A、印版滚筒和胶皮滚筒采用橡皮滚筒均为实心不锈钢或实心钢材电镀B、胶皮滚筒采用卷轴式装橡皮布结构。⑵、滚筒结构⑴、滚筒排列形式、布局:“BB”型或H型布局叠合成4+4色高塔2)、印刷装置
A、墨斗辊由单独免维护电机驱动,既能与整机联动又可单独调节。3)水墨平衡系统H、关键部位使用进口知名品牌气缸。G、滚筒轴承采用进口的圆锥滚子轴承,采用印刷设备专用的进口知名轴承。F、橡皮滚筒带高速轮转专用优质气垫橡皮布,卷轴式销紧装置。E、印版滚筒具有快速上版定位销。
(2)、正常印刷时,任意两色之间套准误差≤±0.05㎜。升降机速无明显变化;接纸时套准误差≤±0.10㎜。具有中央控制台遥控的色彩套准。(1)、所有印版滚筒均可进行周向、轴向套准遥控,可调范围≥±1.5㎜,以0.01㎜为1个调节单位。各色组滚筒周向对正定位可在中央控制台遥控,也可自动进行。印刷机套准装置5)、套准系统4)印刷主体结构发动面墙板采用框架式结构,防止漏油。B、串水辊和串墨辊采用高强度特制圆柱轴承,高速运转时窜动平稳。
8)、油温控制⑴、可实现单机组或全机墨色遥控。7)、墨色遥控系统⑵、润版水箱能适应多种类型润版添加剂。⑴、采用水冷式中央润版水箱,供水及制冷能力足够全系统运行。6)、润湿系统
⑶、拉纸辊之间装有断纸检测及断纸刀装置。⑵、具有至少双纸路对开折报能力,具有塞纸自动停车功能。⑴、具有独立的AC电机驱动系统,生产速度满足45000份/小时。9)、折报机⑵、配备加油脂装置、滚枕润滑装置。⑴、每个塔都配有齿轮泵循环冷冻油箱。
D、三角板鼻尖为弹性鼻尖。C、三角板带气垫,带鼓风机装置。B、折页三角板为70°。A、折页三角板处设有两把中破刀。⑸、折页三角板⑷、裁纸滚凸轮仿真曲线优化至戳针位置。
配有空气过滤功能的装置。气泵为知名品牌,具有独立稳定的供气功能;、总气源⑻、收报辊的相位在机器运行中可调整。⑺、进入收报辊前的毛刷辊通过同步带实现主动。⑹、折页滚筒上控制折刀咬力为扭簧结构。
(5)卡纸头为自动卡纸方式。能够自动检测和显示纸卷直径,残卷直径可根据需要设定,残卷实际直径与设定值误差≤1.5㎜能精确调整印前张力,机器从零速启动至正常印刷速度的张力应自动给予、机器停止后张力自动卸压而无需人工干预,可在纸架与中央控制台人工调整及预设张力。满足最大纸卷直径1270㎜,最大纸卷宽度890㎜,纸芯直径76㎜,最大纸卷重量1000kg要求;稳定可靠的工作性能,与整机进行良好匹配;给纸机
一、货物条款供方在组织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方:需方:(以下版本仅供参考)第五部分合同原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小写):¥人民币(大写):二、合同总金额:(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货物清单)供方向需方提供货物
2、交货地点:1、交货日期:五、交货四、售后服务及承诺货到指定地点,验货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三、合同价款支付
七、需方责任4、货物进库后,供需双方共同确认后,完成货物验收。3、依据合同货物清单,对货物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2、开箱检查货物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1、依据货物装箱单,对所有货物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六、交验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八、供方责任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十、不可抗力4、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3、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九、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一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需方(章):供方(章):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2、投标文件1、招标文件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格式)二、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项目名称)
1、投标函目录一、商务部分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任一社会保险缴纳凭证6、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5、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4、无违法记录声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3、投标人企业简况12、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11、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10、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相关信用信息记录网页截图9、2021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8、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税收完税凭证或免税凭证
投标报价:(大写):¥(小写):。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致:(招标人名称)投标函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部分文件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等。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质保期:。质量标准:。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9、如果在招标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我方承诺:招标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6)成交后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约或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5)在投标期间,影响集采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的;(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投标人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E-mail:(移动)
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备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n\n\n\n\n\n \n | \n \n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
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招标人名称):
\n\n\n\n\n\n \n | \n \n |
\n \n | \n \n |
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招标人名称):无违法记录声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
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情况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设备名称\n | \n |
\n规格和型号\n | \n |
\n买方名称\n | \n |
\n买方联系人\n | \n |
\n买方电话\n | \n |
\n合同价格\n | \n |
\n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n | \n |
\n备注\n | \n |
3、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2、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描述1、开标一览表目录二、技术部分备注:本表后附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
开标一览表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5、售后服务方案4、供货实施方案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品牌\n | \n产地及厂家\n | \n技术参数\n | \n数量\n | \n单位\n | \n综合单价(元)\n | \n合价(元)\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总价(元)\n | \n | \n | |||||||
\n总报价(大写): ¥(小写): 。\n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 。\n质量标准: 。\n质保期: 。\n |
备注:①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②开标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数量\n | \n招标文件技术\n规范、要求\n | \n投标文件\n对应规范\n | \n偏离情况\n | \n备注\n |
\n \n | \n \n | \n | \n \n | \n \n | \n | \n \n |
\n \n | \n \n | \n | \n \n | \n \n | \n | \n \n |
\n \n | \n \n | \n | \n \n | \n \n | \n | \n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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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n | \n | \n | \n | \n |
投标人:(公章)
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附件1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产品名称\n | \n制造商\n | \n产品\n型号\n | \n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n | \n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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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附件2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产品\n名称\n | \n制造商\n | \n注册\n商标\n | \n产品\n型号\n | \n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n | \n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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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附件3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
投标人:(公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附件4注:投标人除填写此函外,还需提供由地市级以上国家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材料(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并且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否则不予认定。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附件5注: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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