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设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平台系统项目
建设
货物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lnhr-fwjt-202406002
预算金额
20万元
招标公司
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李女士13104270037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6/14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14
公告正文
建设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平台系统项目 (招标编号:LNHR-FWJT-202406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建设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平台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平台系统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建设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平台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建设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平台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3.2 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14日13时59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4日止(6 月14日报名截止到13:59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
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 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领取文件。代理公司发放电子版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 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 北门东侧100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 北门东侧100米) 七、其他 (建设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平台系统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建设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平台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 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6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R-FWJT-202406002 项目名称:建设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平台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0元 采购需求:监管平台搭建及运行维护。(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3.2 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4日(6月14日报名截止到13:59时止),每天上 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100米) 方式:现场领取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11日至 2024年6月14日止(6月14日报名截止到13:59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 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持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加 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 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领取文件。代理公司发放电子版文件。(对于 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6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100米)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10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南路151号 联系方式: 13998788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13104270037 邮箱地址: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88180104001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13104270037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南路15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987888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13104270037 电子邮件: LNhongru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0ooos(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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