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抚州大健康食品产业园膳聚德项目EPC总承包
金额
6938.7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938.7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 标 通 知 书
361005202407170101-SG001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0一七年
江西省益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抚州大健康食品产业园膳聚德项目EPC总承包 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
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
特此通知!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蔡海琴 联系电话:18166001314
2024年08月27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姓名 | 证号 | ||
注册建造师 | 胡小燕 | 赣236192075524 | |
技术负责人 | 娄前和 | 0051301776 | |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 | 施工员 | 尧雷 | 0362210100004000105 |
质量员 | 杨爱华 | 0362110600004000210 | |
安管员(C证) | 黄慧 | 赣建安C3(2011)0031405 | |
标准员 | 刘磊 | 0362211500044000012 | |
材料员 | 苑晓凤 | 0361611193616020483 | |
机械员 | 曹思敏 | 0361511293615019209 | |
劳务员 | 江智明 | 0361511393615013880 | |
资料员 | 廖洪刚 | 0362211400044000012 |
工程名称 | 抚州大健康食品产业园膳聚德项目EPC总承包 | ||
建筑面积 | 32126.8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3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395 日历天 |
招 标 控 制 价 | 69387400.00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中 标 总 造 价 | 65309118.09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 范 围 | 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具体招标包括下列内容: 设 计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含绿建设计); 采购工作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有关材料设 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施工工作内容:施 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项目的施工项目。 | ||
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 措 施 | 详见招标文件 | ||
工 程 款 支付办法 | 1、设计费支付方式: 分阶段支付。第一次付费:施工图审查通过 后 15 个工作日内,付总设计费的 30%;第二次支付:施工图预算经建 设单位审核 确认完成后,付总设计费的 30%;第三次支付:剩余设计 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方式:承包人每月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向甲方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 请,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审核后,报区重点办进行审核,并按照核定后 的工程量的 80%支付给承包人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 完成工程量的 80%,工程结算经重点办评审后,支付至评审结果的 85%;经财政金融局委托的中介机构评审后,支付至评审结果的 97%,余下 3%的价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按住建部有关保修规定执行。缺 陷责任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当在质保金中扣除:缺陷责任期期 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保金(无息)。 工程结算经财政金融局中介机 构评审后的评审结果不得超过最高限额。(甲方研究同意的设计变更签 证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 | ||
中标人 诚 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证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 | |
中标人 诚 信 承 诺 | 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对 招标人的 优惠措施 及其他条 件 说 明 | |
备注 | 联合体成员:江西省益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履 约 担 保 | 担保金额 | 合同金额的 10% |
担保期限 | ||
担保方式 | 银行转账或保函 | |
支 付 担 保 | 担保金额 | 元 |
担保期限 | ||
担保方式 | ||
合 同 补 充 条 款 | 1.合理低价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和报价承诺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 工合同的补充条款。 | |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 |
明 的 问 题 | 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 | ||
招 标 单 位 意 见 | 招标单位: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4年08月27日 | 招 投 标 监 管 机 构 签 收 | 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签收人: 2024年0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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