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三天内签订合同,交钥匙项目,签订采购协议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二元民生”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投保资金由招标人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人单位的对公账户。
1、甲方为浏阳市“二元民生”政府救助责任保险项目的投保人,负责办理浏阳所有户籍人口和拥有居住权的流动人口,“二元民生”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的相关投保、保费支付、监督、验收等事宜。
2、乙方为浏阳市“二元民生”政府救助责任保险项目的保险人,负责承办浏阳市“二元民生”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的承保工作,为浏阳所有户籍人口和拥有居住权的流动人口提供人身意外保险保障,主要包括:见义勇为、自然灾害、公共场所火灾、公共区域溺水、救灾人员伤亡救助、政府维稳救助责任、紧急救援费用补偿责任、善后处置费用补偿责任。
3、投保方案及费率:参保人员基本保险费标准按每人每年2元计算。
4、保险责任:(1)见义勇为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行为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2)自然灾害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由于下列原因导致人身伤亡,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①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暴雨、暴雪、寒潮、雪崩、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风暴潮、巨浪、赤潮、海冰、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冰雹、沙尘暴、干旱、森林草原火灾;②在上述自然灾害中的抢险救灾行为。(3)公众场所火灾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火灾公众责任仅承保浏阳市区域内非营利性公共场所无须申请工商登记的项目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因该场所内发生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4)公共场所溺水事故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公共区域溺水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本责任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非营利性公共场所无须申请工商登记的项目包括政府机关、学校、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非盈利场所。(5)救灾人员伤亡救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参与事故现场救助的人员在救助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经灾害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应由被保险人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6)政府维稳救助是指在保险期限内,对浏阳市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实施维稳救助。(7)紧急救援费用补偿是指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减少事故损失或为抢险救援而采购或征用救援物资、人员、场所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劳务费和被征用设施、场所的补偿费、事故现场的医疗救治费用。(8)善后处置费用补偿是指被保险人为确定事故责任、损失金额、进行善后等而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包括聘请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第三方专家发生的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1)制定和实施各项服务方案;(2)协调中标人各部门和采购人之间沟通交流,解决服务中的问题;(3)向中标人反馈客户需求,便于中标人完善服务方案和服务体系;(4)提供对账查询,人员变动等变更服务和承保、理赔服务;(5)负责客户服务工作的策划、推动、落实,解决上述服务外其他问题;(6)专人服务:法定节假门及休息口除外;(7)报案理赔:可以通过服务热线。24小时接受理赔报案,在被保险人所提供齐全、真实有效的材料后,中标人承诺对于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意外伤害必须在接到报案后5日内调查完毕,在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必须在7日内调查完毕,持殊复杂的案件在15日内调查完毕,完成理赔手续,为确保受益人的权益,中标人需要提供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8)保单查询:向客户提供保单状况、缴费记录等信息以及公司各类活动、最新优惠的查询服务;(9)业务咨询;有关投保、核保、保全、续期、理赔等业务的咨询也是服务的重要内容;(10)提供或协助相关咨询,如对于保险责任及理赔的宣传、健康知识的宣传、公司文化内容等。
(一)甲方的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真实的被保险人名单信息,履行如实告知义务;2.按照实际投保数额交付保险费;3.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二)乙方的义务1.按照甲方要求承保出单,并出具发票和保险单,同时承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所有责任;2.乙方在接到出险报案电话后,指派离出险地点最近的服务团队,以最短时间、最快的速度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处理和救援救助,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7.4甲、乙双方关于本协议的争议内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如调解不能解决,甲、乙双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内容。7.5如遇甲方机构改革(如合并或调整),本协议内容不变,转由新机构履行协议。
1.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2.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3.被保险人猝死;4.被保险人洗牙、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6.斗殴、酗酒、吸食或注射毒品的;7.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机动车的;8.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的:9.从事潜水、空中运动、攀岩、探险、拌跤、武术、特技表演、赛马、赛车及其他高危险活动或高危险运动的;10.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的;11.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