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商业道德及售后服务能力,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及走私犯罪记录的。
(2)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其中一标段(固定扦样器)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5)供应商就所投产品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生产许可证;【一标段(固定扦样器)提供】
(6)所投产品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承诺
(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