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龙岩市通用审批系统(含网上办事大厅)提升改造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金额
89.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9/0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800]f[gk]2018310
预算金额89.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张津13600989865
公告正文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龙岩市通用审批系统(含网上办事大厅)提升改造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800]F[GK]2018310 作者: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1-28 18:02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乙方福建智慧海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GK]2018310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龙岩市通用审批系统(含网上办事大厅)提升改造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信息系统设计服务 信息系统设计服务 1 进口 896000 896000 福建智慧海西 定制开发
合计: 896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玖万陆仟元整(¥896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金融中心B3幢

4.3交付条件:按合同约定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对龙岩市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在政务外网端实现e龙岩网上公共服务平台的应用扩展升级(手机端为主、PC端为辅),主要建设以下内容 (1)PAAS应用运行平台; (2)企业法人多级授权:建立法人、管理员、经办人三级企业体系,法人通过手机APP和PC浏览器,可以授权管理者、经办人权限,管理者可以授权经办人权限; (3)手机法人空间:构建企业法人空间。为各类法人在龙岩市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服务所享受的独立空间,用户通过该空间,可享受证照管理、在线办理、进度查询、互动评价等一体化服务,有效解决办事反复跑、材料重复交,费时、费力、费心的问题。个人登录后也可通过法人空间激活授权申请流程,激活企业空间。各类法人也可以直接通过企业认证的方式,填写企业信息和法人实名信息,直接激活个人空间和企业空间;法人代表也可通过授权他人代为管理相关企业,被授权人分为管理员、经办人,同时激活企业空间拥有一定的权限。 (4)部门自建办事服务系统(网站)用户交叉认证;部门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和自身业务需要,建设应用各类办事服务系统(网站),在便民利民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人社局(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住建局(龙岩住房保障网)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要求,在龙岩市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统一用户管理系统基础上,制定对接和管理规范,提供统一用户管理和单点登录功能,整合各类公共服务系统(网站),统一部门互联网办事应用接入身份,实现政府部门网上办事系统统一认证,避免多次注册和登录,逐步建成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推进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多点互联”,实现多渠道服务的“一网”通办,大幅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捷性。通过用户交叉认证整合工作,实现龙岩市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与部门自建系统的公众和企业用户交叉互认。 (5)场景式服务:场景式服务系统作为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一环,需要各级政府深刻体会用户诉求、进行充分调研、并配以成熟软件,政府的场景式服务解决方案涵盖行政服务和公共服务领域。场景式服务系统旨在以简明、形象、动漫的导航方式,帮助公众了解和办理政府业务流程。完全模拟办理业务的服务厅的办理场景。首先,针对公众的不同身份和需求,策划场景式服务。通过可选择交互方式演示不同公众办理业务的具体流程和相关要求。涉及不同业务办理流程。其次,为公众提供表格下载和业务提醒等拓展功能。 (6)证照和数据自动匹配:证照匹配:根据审批系统梳理好的证照目录与事项库材料之间的对应关系,在外网申报的过程中对所涉及的材料进行自动匹配提示,用户可无需提交对应材料。在服务事项办理的过程中,查询当前用户所拥有的证照数据,自动检测办事过程中的材料是否能够使用这些证照,并进行提示、或者自动关联,无需用户二次提交。数据复用:申请人申请过事项,会在系统里保存一些相关数据,比如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在下一次申请业务时,可以根据身份标识自动加载出来,减少申请人的录入工作,并可提高录入数据的一致性。用户再次进入相关办事页面可以提示之前的办理事项,办事过程中相关数据可以根据之前提交的事项数据进行调用复用。证照查看、查验:基于OFD文件转换服务,将证照的edc文件转换为OFD版式文件,实现证照文件在线查看。通过第三方的sdk、或者app直接查看打开的证照edc加密文件,可以查看签名信息等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初验: 1)本平台的所有服务内容必须进行相关功能测试方可上线,并提供对应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2)乙方完成所有功能开发后需提前15天提交测试方案(包括项目、指标、方式、测试仪器和测试工具软件等)给甲方,测试方案具体到每一个测试步骤,测试内容至少必须包含系统的所有功能测试。3)在严格的系统测试后,乙方认为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达到要求时,向甲方提供汇总的测试报告和生产环境的服务平台。通过后,双方签署项目初步验收文件,系统上线试运行。 (2)终验:项目通过初验后进入试运行,系统无故障运行3个月后,双方组织项目的终验,并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0 合同签订60天内乙方完成所有软件功能开发建设任务并组织项目上线(即初验),通过初验后的1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68800.00(即人民币贰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乙方开具等额6%增值税普通发票
2 70 项目上线(即初验)后进入试运行,系统无故障运行3个月后组织项目终验,通过终验后的1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627200.00(即人民币陆拾贰万柒仟贰佰元整),乙方开具等额6%增值税普通发票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 合同签订前乙方已支付合同总价的5%至甲方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终验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由代理机构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维保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甲乙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50%,相应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 (2)在签订采购供货合同后,在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乙方擅自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10%,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3)乙方交货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应负责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否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10%。 (4)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发生官方技术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在甲乙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款项也可从货款中直接扣减。 (6)乙方未能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提供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10%,违约金可从未付合同款中予以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0.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10%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项目工期:(1)合同签订10个日历日内完成部署并上线PaaS应用运行平台的主要功能。(2)合同签订60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功能开发。同时对项目整体功能进行内部的综合测试,测试通过后组织项目上线(即初验)。(3)项目上线(即初验)后进入试运行,系统无故障运行3个月后组织项目终验。 14.2售后服务:(1)自项目终验之日起提供一年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期满后继续提供三个月的服务,提供的支持服务质量、级别、内容应保持不变。(2)1)服务期内,如果发生故障,乙方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系统。2)提供常设7×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技术支持。3)故障处理: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若在规定内未能处理完毕,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应急处理措施,经同意后进行处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乙方: 福建智慧海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华莲路138号B3 住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龙岩大道260号国资大厦4层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吕志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张津
联系方法: 13959481827 联系方法: 1360098986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
账号: 账号: 597900098810908


签订地点:福建龙岩


签订日期:2019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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