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5年华北井下作业整体保障服务项目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天
金额
852.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fwgk5620
预算金额852.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竞一0459-5992950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雪妮0459-572723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7
公告正文
2025年华北井下作业整体保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FWGK56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成本计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针对中石油华北油田采油厂所属区块进行井下作业施工,招标人提供现场指挥人员、负责顶层设计、方案制作、现场监督、效果评价,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方案设计施工,提供修井机(通井机),加油设备,罐类存储设施(液罐或罐车),井控设备(井控控制器、管汇及分流撬),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设备,设备消耗件及能够独立完成井下作业的相关设备,并委派专业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招标方案实施周期为预估时间,项目实际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计划投资合计852.8万元(人民币,含9%税,如遇税率调整,执行国家最新税率,但总额保持不变)。根据招标人实际生产需要,投标人需承诺同意接受招标人工作量调减等因素而导致合同价款减少的情形。未经招标人履行负责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超出合同标的金额履行服务内容,否则,超出的部分不予结算,按投标人无偿服务认定。本项目工作量在2025年执行,预计工作量12口井。投标人需与招标人一起承担市场波动风险,若招标人因投资等因素造成本项目结算价格须按一定比例下降,潜在中标人须在本项目中标价格基础上进行同比例下浮,结算时按照最新价格进行工作量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针对中石油华北油田采油厂所属区块进行井下作业施工,招标人提供现场指挥人员、负责顶层设计、方案制作、现场监督、效果评价,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方案设计施工,提供修井机(通井机),加油设备,罐类存储设施(液罐或罐车),井控设备(井控控制器、管汇及分流撬),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设备,设备消耗件及能够独立完成井下作业的相关设备,并委派专业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招标方案实施周期为预估时间,项目实际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计划投资合计852.8万元(人民币,含9%税,如遇税率调整,执行国家最新税率,但总额保持不变)。根据招标人实际生产需要,投标人需承诺同意接受招标人工作量调减等因素而导致合同价款减少的情形。未经招标人履行负责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超出合同标的金额履行服务内容,否则,超出的部分不予结算,按投标人无偿服务认定。本项目工作量在2025年执行,预计工作量12口井。投标人需与招标人一起承担市场波动风险,若招标人因投资等因素造成本项目结算价格须按一定比例下降,潜在中标人须在本项目中标价格基础上进行同比例下浮,结算时按照最新价格进行工作量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中石油华北油田采油厂所属区块,地理位置包含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852.8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2025年华北井下作业整体保障服务项目
2.7 其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清晰影印件。
3.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修井企业资质,或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同级别的公司颁发的修井企业资质。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企业所在省份(直辖市、自治区)不再颁发从事陆上采油和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则须提供相应政府网站通知或公告网页截图。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油水井修井项目,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原件逐页扫描件、结算单原件逐页扫描件或施工验收单原件逐页扫描件、结算发票原件逐页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财务入账凭据原件逐页扫描件。
3.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项目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若拟提供的设备无法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虚假投标上报失信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16:00:00至2024年12月3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日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519915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01月07日09时 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包),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爱国路51号
联 系 人:王雪妮 联系电话:0459-5727237
招标人: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
联系人:王竞一 联系电话:0459-5992950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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