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地表位移GNSS监测站等设备采购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5/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备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4 年 3 月
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4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第二节投标人须知 ........................................................................................................ 10 第三章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20 第一节评标方法前附表 ................................................................................................ 20 第二节评标方法 .............................................................................................................. 2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25 第五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 2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32 一:投标函部分 ................................................................................................................ 35 二: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资料) ........................................................................ 39 三:技术部分 .................................................................................................................... 45
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因业务需要,本招标项目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备采购已批准实施,资金已落 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本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包括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一体式翻斗雨量计、预警广播监 测站、爆破振速监测仪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交验、质保期 内免费维修与保养以及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内容,具体技术标准 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2.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内到货(买方场地),后续 15 个日历天 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招标人使用。正常使用后 30 个日历天后完成验收。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 设备制造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单位负责人、主要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与本项目,被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或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 3.3 完成中国煤炭科工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供应商注册并通过审核。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前在中国煤炭科 工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
4.2 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供应商注册后,请于2024年5月17日16时00分前,将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到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504986549@qq.com),注明参与投标项目名称及联系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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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4.3 在支付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本以邮 箱形式发送给报名单位。
4.4 只有完成了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和在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4.5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招标人及代理 公司发出的关于本项目相关的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文件递交
5.1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允许邮寄送达或现场递交。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递交方式,但均应在 5.2 项规定的时间前递交或签收;
5.2 递交(签收)截止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前;
5.3 邮寄信息:收件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 6 号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 新办公大楼,收件人:潘先生,电话:17830076924;
5.4 现场递交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 6 号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新办公 大楼 15 楼会议室(若有变动以招标代理机构具体通知为准)
5.5 特别说明:
(1)请自行考虑邮寄时效性,邮寄方式送达应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而不 是以“邮戳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将被招标人拒绝。
(2)投标人因为递交地点发生错误而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将被招标人拒绝接 收。
(3)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 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在 中 煤 科 工 集 团 重 庆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http://cqccteg.ccteg.cn/ ) 、 中 国 煤 炭 科 工 集 团 电 子 采 购 平 台(http://cg.ccteg.cn/cms/index.ht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 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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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技术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594074352
招标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17830076924
2024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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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所对应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 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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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招标项目相关情况说明
1.1 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名称、交货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项目概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交货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付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售后服务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
2.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2.1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及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2.2.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份或 者未划份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2 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
2.2.3 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 加投标;
2.2.4 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
2.3 对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 标机构均无义务或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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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前附表
(5)评标方法
(6)合同条款及格式
(7)技术规格及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补遗、澄清、修改。
4.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相 关资料。
5.招标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5.1 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技术要求及规格等 全部内容,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 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2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前,提交需澄清的具体事项及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或答复。
5.3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 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 活动。
5.4 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质疑和澄清问题的回答内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前发布,但不指明质疑和澄清问题的来源。
6.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内容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前发布。
四、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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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资格、技术、商务文件
(3)其他资料
8.2 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9.投标文件填写说明
9.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等以及招标文件中 规定的其它内容,然后装订成册。
10.投标文件附件的编制
10.1 投标文件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所有内容,币种为人民币。
11.2 投标人应按投标函的内容逐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 单位公章。
12.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采用
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 90 日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 8 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4.2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格 式规定的签字盖章处)。
14.3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数量、电子文件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果正本 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4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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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复印件。
14.5 投标文件如果有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同一人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14.6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标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 15.2 要求密封并加写标记,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6.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至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6.2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不受理。
16.3 投标产品样品的要求及递交:招标文件若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样品,应明确 样品的规格及数量,样品提交时间、地点,以及样品的包装、标记及处置方式。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 通知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收到书面材料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17.2 投标人修改或撒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按本章第 14.2、15.1 条的 要求签字、盖章、密封、标记,派人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并标明“修改”或“撒回”字样。
17.3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否则,修改的投标文件无效;撒回投 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公开开 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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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5.设有招标控制价的,公布招标控制价;
6.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 价、供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19.评标
19.1 评标委员会
19.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人数及成员的确定方式,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在开标前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 方面的专家组成。
19.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19.1.3 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包括项目概况及需求,招标 文件编制和评标办法设置等情况。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19.1.4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 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
19.1.5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 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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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19.2 评标原则
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9.3 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评标标准和评标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方法”没有载明的评审因素、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19.4 评标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 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19.5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评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排 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也可根据招标人授权,由评委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七、评标结果及定标
20.评标结果
20.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 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1.定标
21.1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名次并列时由招标人选择报价较低的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选择技术得分较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或根据本须知第 22.2 款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八、授予合同
22.中标通知书
22.1 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 5 日内发出中标通知 书,发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且受到处罚的等情形,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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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中标条件的没收其投标保证。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 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2.3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 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 方法审查确认。
22.4 中标通知书将是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3.签订合同
23.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金额、范围、时间、地点等并向买方提供履约担保(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时)后,与买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3.2 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 合同附件。
24.履约担保
24.1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24.2 履约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提交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3 中标人如未按第 24.1 及 24.2 条的规定办理,招标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且不退 还投标保证金。
24.4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 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5.重新招标
25.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经评审后,如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且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 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26.不再招标
26.1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家,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
26.2 重新招标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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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它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
十、纪律、监督和投诉
27.纪律要求
27.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27.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27.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7.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7.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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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7.2.3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 投标。
27.2.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 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虚假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它弄虚作假的行为。
27.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进 行评标。
27.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8.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具体监督部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投诉
29.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9.2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领购招标文件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问截至时间前提 出;对开标程序及过程有异议的,投诉人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诉 人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提交经投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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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投诉人应保证其提出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依法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
29.4 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后,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 2013 年 23 号令修改过的 国家发改委七部委 2004 年 11 号令关于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程序进行处理。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
30.招标代理服务费
30.1 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2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由中标人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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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第一节 评标方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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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评标方法
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 准进行打分,并按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由评标 委员会确定技术较好的排位优先;技术也相当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商务较好的排位优先;商务也相当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报价较低的排位优先;报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 票表决确定中标候选人排位顺序。招标人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满分:100 分)
投标报价:50 分。
技术要求:40 分;
商务:10 分;
1)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得分计算方法: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得分计算方法: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1 条投标 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有关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一节评标方法前附 表 2.1.1、2.1.2、2.1.3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 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第 2.2 条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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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本标书约定的其他情形。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 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对投标人的投标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以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 格”,作为是否是本项目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判断标准)进行评审。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 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 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 标将被否决。
3.2.3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总得分。 3.2.4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2.5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 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
3.3.3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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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服务合同(样板)
注: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
买受人: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重庆
出卖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 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买卖双方就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 备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第二条合同签订依据与执行标准:
2.1、本合同依据双方签订的图纸(编号:)、技术协议(编号:)、合作协议(编号:)、保密协议(编号:)、招标结果(编号:)及国家标准(编号:)、行业标准(编号:)(根据实际情况列举)等文件执行。双方签订的图纸(编号:)、技术协议(编号:)、合作协议(编号:)、保密协议(编号:)、招标结 果(编号:)及国家标准(编号)、行业标准(编号:)(根据前文情况列 举)见附件。
除以上文件外,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 件和协作事项:
2.2、出卖人所供标的物必须为正规渠道的合法产品,如标的物因涉及他方知识产权造成纠 纷,买受人不负连带责任;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也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根据买受人 提供的图纸、技术协议等定制的标的物,必须严格按照买受人要求制作,因出卖人不按要 求制作标的物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3、本合同约定条款与双方签订的其他有关文件约定不一致时,以签订时间在后的条款执 行。
25
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2.4、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本合同约定标准不一致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2.5、出卖人需遵守相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所供产品及服务不得 在买受人场所内造成环境污染、安全事故。如出卖人通过第三方运送货物,因承运人未遵 守上述要求对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货物验收及售后:
3.1、货物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后,买受人按第一条、第二条及第四条约定进行验收。3.2、质保期年(天、月),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时起算。
3.3、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验收合格时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 买受人承担。
3.4、在质保期内因标的物自身问题造成买受人无法正常使用的,由出卖人负责维修、费用 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通知后,应在 4 小时内给予响应, 24 小时内到达 现场,到达现场后 24 小时内予以解决;维修时间超过一周的,出卖人应提供备品给 买受人使用,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并交付买受人使用,故障解决后,质保期重新计算。
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或无法进行维修的,出卖人应在 24 小时内负责调换、费用由 出卖人承担;调换的产品应满足第一条、第二条及第四条约定或双方另行书面约定;调换 后,质保期重新计算。
如出卖人未能按约到达现场或恢复正常,视为违约,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在恢复正 常前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若因出卖人产品的质量问题,导致买受人被用户索赔的,出卖人须赔偿买受人的相应损失。
3.5、质保期外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协助买受人维修维护,按成本收取费用。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4.1、出卖人按(标准或具体要求,可列举,写清标准号)进行包装,包 装物由出卖人提供。
4.2、包装物由出卖人负责回收。(有毒有害包装物出卖方必须负责回收)4.3、买受人不承担因出卖人包装不当或违法违规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运输方式、到达地点及费用负担:
因本项目的标的物为报告和电子文件,不存在运输方式。
第六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接受承兑汇票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开具合同金额 30%的发票,招标人支付
26
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 30%的预付款;在卖方现场初步调试验收合格后,卖方发货,设备到买方地址后,中标人开具合同金额 70%的发票,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 3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 30%;剩余合同金额的 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无 息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因标的物不符合第一条、第二条及第四条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 有权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且保留索赔的权利。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 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7.2、因标的物自身问题造成买受人无法正常使用、出卖人超过一个月仍未解决问题,买 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出卖人返还已支付的相应货款;未支付的,出卖人无权再 向买受人主张支付相应货款,同时出卖人还应承担货款总额 20% 违约责任。
7.3、因不可抗力不能如约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24 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怠于通 知造成损失的,受损方有权就此要求赔偿。
第八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9.1、出卖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商务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不以任何形式、任何 理由向买受人员工提供个人佣金、回扣、礼金礼券和贵重物品等不正当行为,也不为买受 人员工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如买受人发现出卖人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拉拢、贿赂买受人员 工,一经查实,买受人视出卖人违约,按违约条款对出卖人进行处罚,并将出卖人纳入黑 名单管理;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
9.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9.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 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冲突的,以签订时间在后的条款为准。
以下无正文。
买受人:出卖人: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授权代表: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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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传真:邮箱:邮箱: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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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第五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特别说明:本文件中标“▲”的条款为重要条款,无“▲”的为一般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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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部分
二、资格及商务部分
三、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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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标注正本或副本)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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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投标人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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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一:投标函部分
1.投标函
致: (招标人)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的招标文件,经详 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总报价 为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RMB: ,交货期为 ,质保期_____ 年。
2、我们现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本 份。
3、我们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完全答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所有条件和评审办法。
4、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招标投标法》等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我们成为中标人,我方将按照评标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投 标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中标人,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7、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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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项报价
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列不完整的按无分项报价明细表处理; 2.计价单位以“元”计,无此项费用以“0”填写;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盖章。
4.未按上诉要求填写、制作本表,评委可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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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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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
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
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
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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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二: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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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2、信誉查询截图
注:在“信用中国”网没有被列入失信惩戒信息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国家信用公示系 统”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判决案件没有投标 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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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3、业绩证明资料
同类服务合同明细及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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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4.诚信声明
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质量 控制能力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知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且与中煤科工集团重庆 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过法律纠纷;知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否则纳入招标人供应商黑 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次投标所提 供的全部投标资料、原件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我方对以上声明 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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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廉洁投标承诺书
廉洁投标承诺书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了积极配合贵单位进行的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有关 廉洁要求,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遵守有关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贵单位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单位,或恶意串通抬价压价。
4、按照邀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 质符合规定。
5、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单位员工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 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 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6、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用品等。
7、不向贵单位招标人员的配偶、子女分包此次招标项目。
8、不向贵单位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
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 时向贵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举报。
10、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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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6.其他证明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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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三:技术部分
1.技术要求响应函
技术偏离表
注:此表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及要求进行逐一响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为“正偏 离”,低于招标文件要求为“负偏离”,与招标要求一致则为“无偏离”。
2、技术方案
(提供适用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包括时间节点和计划,总体思路和方案,明确相应仿真软件名称,仿真 人员技术水平和以往工作经历等,由投标人自拟)
4、其他技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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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内 容 |
一、 说明 | |
1.1 | 招标人: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 6 号 技术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594074352 |
1.2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江滨江路 242 号 19-7# 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17830076924 |
1.3 | 项目名称: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等设备采购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1.4 | 资金来源:本单位投资计划项目资金,已落实 出资比例:100% |
※1.5 |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公告 |
※1.6 |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内到货(买方场地),后续 15 个 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招标人使用。正常使用后 30 个日历 天后完成验收。 |
※1.7 | 付款方式:详见本章十二。 |
※1.8 | 质保期:从测试合格之日起进行计算 1 年。 |
二、投标人 |
※2.1 |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具 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 投 标 人 须 在 中 国 煤 炭 科 工 集 团 电 子 采 购 平 台()完成供应商注册。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册供应商截图】 3、诚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质量控制 能力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且与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没有发生过法律纠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否则纳入招标人供应商黑 名单,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投标前三年内,不得出现下列任一情形:(1)存在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存在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和产 品质量,存在因质量问题被业主退货或取消合同的重大事件。 (2)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受到行政 处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 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投标截止前三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3)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惩戒信息记录、“中国政府采 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国家信用公示系统”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判 决案件有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 |
<提供相应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2.2 | 带“※”号项为必须满足项,任何一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三、 招标文件 | |
3.1 | 提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前。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 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 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 容等应在上述时间前通过微信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微信号同招标代 理联系人手机号)。 |
3.2 | 招标人在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或修改时,应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前,将澄清或修改在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 院有限公司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均视为已知晓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所进行的修改。 |
3.3 |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主动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前将招标人修改的招标文件内容在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 布,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均视为已知晓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所进 行的修改。 |
四、投标文件 | |
4.1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4.2 | 1、本次报价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626500.00 元(大写:陆拾贰万陆仟 伍佰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 作废标处理。 2、投标报价须完全包含招标文件(含技术附件、答疑、澄清及修改 文件等)要求的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若因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有漏 报、缺项的情况发生,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要求,漏报、漏项部分已计入投标报价之中,若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不予调整。 3、投标人所报出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市场、汇率等变 |
化因素而作调整。 4、投标报价为完成所要求服务的整体包干价,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 价,包括调研费用、资料收集费用、管理费、各种社会保险、安全保 险、加班费、补贴、福利劳保、住宿、增值税以及所有相关费用,招 标人不另外支付其他费用。 5、卖方交付成果文件达到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所有标准,并达 到招标人验收标准,并提供所需成果文件的技术资料。 | |
4.3 | 本项目不采用 |
4.4 | 投标文件有效期:90 天 |
4.5 | 投标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电子投标文件数量: 壹 份;采 用 U 盘作为介质,各电子文档均不得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为其纸质 版投标文件的 Word 或 excel 版本。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 投标人应制作一套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 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副本与 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同时提供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电 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电子介质 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
5.2 | 投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由投标人自行密封。投标文件密封袋,应有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 上写明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若投标文件过厚,投标 人可自行将投标文件分装成多册多部分。 |
5.3 | 投标文件允许邮寄送达或现场递交。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递交方式,但 均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或签收; 递交(签收)截止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前 邮寄信息:收件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 6 号中煤科工集团重庆 研究院新办公大楼,收件人:潘先生,电话:17830076924 |
现场递交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 6 号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 新办公大楼 15 楼会议室(以具体通知为准) 特别说明: (1)请自行考虑邮寄时效性,邮寄方式送达应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 为准,而不是以“邮戳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将被招标人拒绝。 (2)投标人因为递交地点发生错误而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将被招标 人拒绝接收。 (3)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开启投标文件”。 | |
六、开标及评标 | |
6.1 | 开标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 6 号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新办 公大楼 15 楼会议室(若有变动以招标代理机构具体通知为准)。 |
6.2 | 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程序详见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18.2。 |
6.3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6.4 | 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6.5 | 评标澄清,详见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19.4 |
6.6 |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相关规定。 |
七、评标结果及定标 | |
7.1 |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 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八、授予合同 |
8.1 | 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标人 5 日内由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向中标人 发放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 订合同。 |
九、履约担保 | |
9.1 | 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交总额 为壹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 |
十、重新招标 | |
10.1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 | |
11.1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由中标人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 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贰仟伍佰元整。 |
十二、支付方式 | |
12.1 | 接受承兑汇票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开具合同金额 30%的发 票,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 30%的预付款;在卖方现场初步调试验收合 格后,卖方发货,设备到买方地址后,中标人开具合同金额 70%的发 票,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 3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 额的 30%;剩余合同金额的 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结束后,一 次性无息支付。 |
十三、技术响应 | |
13.1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及要求进行响应。 |
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
1.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 款规定 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由评标委 员会确定报价较低的排位优先;报价也相同的,技术较好的排位优先;技术也相当时,商务较好的排位 优先;商务也相当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中标候选人排位顺序。招标人不得 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 |||
2.1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公 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 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 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 式。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及资格条 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 |
信誉承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 | ||
其它资格条件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项规定,按招标人发 布的投标函内容报价。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并按投标文件格 |
式承诺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的《货物需求及技 术规格》。 |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2.2 评分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100 分) | 报价部分:50分; 技术要求:40分; 商务部分:1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基准价及 投标报价 (50%) | 50 | 投标报价(50 分) (一)基准价: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最低值 即为本项目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二)偏差率(%):100×(投标人总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 标基准价。 偏差率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 入”。 (三)投标报价得分 (1)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 (2)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部分先得基本分 50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 1%扣 1 分,扣完为止。 (3)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
2 | 技术要求 (40%) | 40 | 技术参数响应(20 分) (1)根据投标人填报的“技术规格响应函”,投标人技术参数全部 满足要求得 15 分。在此基础上,每优于一项加 1 分,最多加 5 分; (2)不满足“▲”号技术要求的,每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3)一般条款(“无▲”号条款)负偏离的每项扣 1 分。漏项每项 扣 5 分,扣完为止。 技术方案(20 分) 提供适用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包括时间节点和计划,总体思路和 方案等,格式自拟。 (1)技术方案优秀 15-20 分:时间节点和计划清晰、完整,总体思 |
路和方案合理、有创新性且运用得当。 (2)技术方案良好 10-14 分:时间节点和计划完整,有完整的总体 思路和方案。 (3)技术方案一般 0-9 分:有时间节点和计划,总体思路和方案,一般。 | |||
3 | 商务部分 (10%) | 10 分 | (1)业绩(5 分)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类似供货业绩,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最多得 5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提供业绩合同或者中标通 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交货期(2 分) 满足资格审查的先得基础分 1 分,提前一个月加 1 分,不满足基 本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根据投标人在投标函填报的交付期评分】 (3)质保期(3 分) 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得 1 分,每增加半年加 1 分,此项最多 得 3 分。 【根据投标人在投标函填报的质保期评分】。 |
4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说明 |
民币 XX 元 XX 角 X 分 | ||
合计:(大写)人民币 XX 元 XX 角 X 分 ¥ XXXX.XX 元(含 X%增值税) |
序号 | 主要监测设备 | 提供参数 | 数量 (台/套 | 限价 (元 |
1 | 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 | 测量精度:设备具有抗干扰、卫星信号优化处理等功能,具备以下精度。 静态相对定位精度:水平:5mm+1ppm RMS,垂直:10mm+1ppmRMS 动态相对定位精度:水平:10mm+1ppmRMS,垂直:20mm+1ppmRMS 需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GNSS 高精度抗干扰优化处理软件著作 权》、《GNSS 卫星信号优化处理嵌入式软件著作权》) 采样间隔:0s~24h(按需求设定) 上传间隔:0s~72h(按需求设定) 输出信号:内置 4G-CAT1 通讯模组+内置 LORA 通讯模组。在现场使用 LORA 近场通讯功能时,具备 GNSS 位移监测的前置解算功能; (需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基于近场通讯技术的 GNSS 前置解算软 件著作权》) 工作模式:BDS+GPS/双星四频以上 ▲监测模式:支持动态静态监测模式,两种模式可切换;监测频率动态调整,MEMS 传感器触 发功能 数据格式:支持 RTCM32 原始数据及实时动态结果数据上传 功耗:在采样间隔不低于 15s 且上传间隔不低于 15s 情况下,接收机正常工作的平均功耗≤2W ▲存储容量:内置 8GB(支持 USB 等扩展) ▲外部接口:RS485、RS232,12V 输出可现场触发报警器告警 工作温度:-20~+65℃ 工作湿度:0-99%RH(不凝结) ▲防护等级:IP67 以上 安装方式:标准观测墩、现浇混凝土墩、钢结构等 供电方式:按需供电方式,满足连续 30 个阴雨日正常工作 | 118 | 4500 |
2 | 一体式翻斗雨量计 | 1、测量范围:0~4mm/min(毫米/分)(允许通过最大雨强 8mm/min)(翻斗式) ▲2、测量误差:±3% ▲3、分辨率:0.2mm 4、承雨口径:Ф200+0.60mm 5、刃口角度:40°~45° 6、采样间隔:0s~24h(按需求设定) 7、上传间隔:0s~72h(按需求设定) ▲8、通信方式:移动通信/低功率广域网/高低轨卫星通信 9、工作温度:-10℃~+65℃ 10、通讯标准:符合《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 11、内置锂电池,采用超低功耗设计; ▲12、无线传输:支持 2G/3G/4G 全网通;支持 LoRa 通讯,支持 1-2 公里范围内与无线网关 组网报警; 13、数据上报:支持 MQTT 协议,可向不大于 4 个不同地址发送数据 14、本地配置:支持 WiFi 本地参数配置(数据报警阈值、数据上报周期和状态上报周期),状态查询(定位信息,电量,信号强度)和固件升级 15、远程配置:可远程设置阈值,触发阈值及发出警报 ▲16、防护等级:IP66 以上 17、安装方式:立杆胀杆固定、一体化基座安装箱、浇筑基础等 18、其他功能:雨量计具备超低功耗及远程配置功能,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鲜章(《雨情广播监测预警数据采集控制软件著作权》、《超低功耗雨量计配置管理 软件著作权》) | 7 | 8000 |
3 | 预警广播监测站 | 1、功率:>110W ▲2、声压:>120dB(距离报警器 1m) 3、工作温度:-40℃-85℃ 4、存储温度:-45℃-90℃ 5、工作湿度:0-99%RH(不凝结) ▲6、防护等级:IP68 ▲7、报警方式:现场声光报警、异地无线声光报警、云端后台预警、短信预警 8、北斗/GPS 定位精度:<5m | 7 | 3500 |
4 | 爆破振速监测仪 | 1、加速度采集点数:1024 点; 2、采样频率:100Hz; 3、采样间隔:10ms; 4、频谱分辨率:0.098Hz; 5、采样时长:10.24s; 6、计算时间:<20s; 7、数据更新时间:<30s; 8、基频测量范围:0.098Hz~30Hz; 9、最大动态位移:0~30mm; 10、输出信号形式:485 通信,波特率:9600, MODBUS ;4G 通信;LORA;11、电气性能:DC9-24V,10mA; 12、集成电池:24AH; 13、4G 模组:CAT1.0,支持双卡; 14、集成:4G 模组、加速度传感器、电池、太阳能控制器; 15、防护等级:IP68; | 1 | 15000 |
序号 | 主要监测设备 | 数量(台\套) | 投标报价(元) | 合价(元) |
1 | 地表位移 GNSS 监测站 | 118 | ||
2 | 一体式翻斗雨量计 | 7 | ||
3 | 预警广播监测站 | 7 | ||
4 | 爆破振速监测仪 | 1 | ||
总价(元) | 小写: 大写: |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
此处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
合同序号 | 服务甲方 | 服务内容 | 签约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
序号 | 招标技术条款 | 投标技术响应 | 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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