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满洲里市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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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满洲里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07日 16:5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1月07日至2022年11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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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满洲里市经济合作区盛达公司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1月18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满洲里市经济合作区盛达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703991228 | ||
采购单位 | 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满洲里市建设大厦12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0470-62637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恒毅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锦绣家园6号楼1单元2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先生,04703991228 |
项目概况
满洲里市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锦绣家园6号楼1单元2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2022-ZC-23
项目名称:满洲里市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目的是在自治区建立园、林、草地等、级、价体系,科学量化和评价园、林、草地质量级别,为实行耕地占补平衡按等级折算、征地制度改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以及耕地生产能力核算提供科学依据。
(二)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的任务是根据园、林、草地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对园、林、草地的质量优劣进行综合、定量评定并划分级别,为合理确定园、林、草地的征收补偿费用提供园、林、草地质量、空间等级范围和价格标准,为政府进行科学、合理、统一的园、林、草地管理决策,优化和调控区域土地市场提供科学依据,保证征地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理顺土地价格体系、培育完善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产合理配置提供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
28 号);
3、《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的通知》(中发〔2015〕25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通知》
(国办发〔2015〕93 号);
6、《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区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2〕400号);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
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 号);
8、《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9、《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
10、《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
11、《农用地估价规程》(GB/T28406-2012);
12、满洲里市2020年三调土地变更调查资料;
13、有关园、林、草地的气候、土壤、地形、地貌、水文、区位、交通、土地利用、土地交易等自然、社会、经济资料;
14、其它相关资料。
满洲里市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本着“突出重点,确保质量,有所创新并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原则,结合2020年第三次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范围为满洲里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耕地。
(一)建立机构与方案制订、确定专业队伍(2022年10月10日)
成立满洲里市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组织人员培训,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
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涉及多学科领域,涵盖地学、土壤学、农学、气象学、测绘学以及土地管理等多门学科。在项目实施前要组织好对定级估价相关人员、联络员的学习和培训,明确任务,熟悉有关政策和法规,掌握园、林、草地定级估价的原理及操作方法、要领和技术标准,达到统一操作程序、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做法和要求,以确保调查成果的质量。
(二)资料收集及外业补充调查(2022年12月末)
在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提供相关资料,技术作业单位负责资料(农业经济、土壤、水文和气象等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汇总。
外业补充调查由技术作业单位抵达调查现场,收集和提供定级估价所需资料,尽可能解答现场调查的提问,开展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的相关调查。技术作业单位负责制定外业工作计划,确定调查内容,准备外业调查工作底图、表格、资料和相关的仪器、工具设备。充分运用有关成果资料,查清园、林、草地的各种状况。
(三)内业处理、分析计算、汇总和编制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成果(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末)
根据技术方案中确定的定级方法,进行资料的定量化处理;确定定级因素体系及权重,计算因素分值,编制定级因素因子分值图,划分定级单元、计算定级单元各因素分值,计算定级指数,初步划分土地级别;校验和调整初步定级成果;统计和面积量算。
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技术支撑。具体工作中重科学,重视定级估价的理论、方法、技术、体系等基础研究,探索不同区域、不同土地资源禀赋条件下的定级估价模式。工作中要认真细致,资料收集要完整,相关的咨询论证要充分,确保得出符合实际的土地定级成果,保证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成果的质量、科学性和使用价值。
汇总和编制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的图件、数据,汇编基础资料、编写报告,形成满洲里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的图、文、表、数据等资料。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听证,论证园、林、草地定级与估价的成果并进行成果预审。
(四)成果评审验收阶段(2023年10月底前)
对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组织有关方面领导、专家进行意见征询、初审,并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申请验收后,由各盟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印刷报告、打印图纸,提交报告、资料档案存档。
(一)文字成果
1、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报告
2、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技术报告
3、基础资料汇编
(二)图件成果
1、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图
2、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样点分布图
(三)数据库成果
1、园林草分等定级定级数据库
2、园林草基准地价评估估价数据库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0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性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或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风险承受能力;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搜索结果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方式为:展开“高级检索”一栏,在“案由”中选择“刑事案由”中的“贪污贿赂罪”,“案件类型”选择“刑事案件”,搜索内容中输入投标人全称、被查询人员姓名(不允许多个被查询人员姓名叠加搜索)进行查询。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土地评估资质备案函(资信等级AAA及以上)及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7日 至 2022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锦绣家园6号楼1单元22层
方式:指定地点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满洲里市经济合作区盛达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满洲里市经济合作区盛达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2年11月07日至 2022年11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 11:30 时,下午 2:30—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锦绣家园6号楼1单元22层持单位介绍信(须写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满洲里市建设大厦12楼
联系方式:张先生,0470-6263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恒毅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锦绣家园6号楼1单元22层
联系方式:王先生,04703991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470399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