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石油分公司江桥第一、二加油站双层罐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齐齐哈尔石油分公司江桥第一、二加油站双层罐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齐齐哈尔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齐齐哈尔石油分公司江桥第一、二加油站双层罐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齐齐哈尔石油分公司江桥第一、二加油站双层罐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泰高速公路K316+820处。
2.3建设规模:
第一加油站改造(1)增加加油机防渗底座4个;6座加油岛拆除并利旧;4台加油机利旧。(2)更换复合储罐5座,2个30立汽、3个30立柴,罐区基础利旧;罐区工艺管线重新铺设;止水钢板焊接标准操作井并刷防腐漆,汽、柴油品分品号刷有色漆;所有加油机设备静电跨接;增加声光报警器、更换静电接地报警器、PE头人体静电释放仪(非甲供材);安装油罐区警示标识立牌2个、立柱警示标识牌1个;增加卸油平台。(3)新建硬化地面200㎡。(4)预留高清监控线路;更换加油机电气线路;防雷防护静电新建。(5)拆除原有罐区储罐、工艺管线、围堰、操作井、硬化地面等。
第二加油站改造(1)增加加油机防渗底座4个;6座加油岛拆除并利旧;4台加油机利旧。(2)更换复合储罐5座,2个30立汽、3个30立柴,罐区基础利旧;罐区工艺管线重新铺设;止水钢板焊接标准操作井并刷防腐漆,汽、柴油品分品号刷有色漆;所有加油机设备静电跨接;增加声光报警器、更换静电接地报警器、PE头人体静电释放仪(非甲供材);安装油罐区警示标识立牌2个、立柱警示标识牌1个;增加卸油平台。(3)新建硬化地面200㎡。(4)预留高清监控线路;更换加油机电气线路;防雷防护静电新建。(5)拆除原有罐区储罐、工艺管线、围堰、操作井、硬化地面等。
2.4 建设投资:284.64万元。
2.5计划工期:27天(自开工日期始至竣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个标段。
2.9 其 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 GC2 特种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
①投标单位一旦投标即认定投标单位对清单无疑议,对施工现场及施工内容清楚,如无重大变更等特殊情况不予增加施工签证。
②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B 类);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现场安全员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的人员担任。
③中标单位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施工,不得超工期,如超工期按照合同约定接受处罚。
④本工程投标项目经理要求与实际进场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如不一致, 我公司有权追责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⑤中标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足额计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等费用并专款专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2)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
(3)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安全负责人具备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B 类);单位负责人具备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单位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A 类);安全员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的人员担任。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加入中国石化投标人库后方可参加投标。
4 .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9年08月19日 17:00 至 2019 年 08 月25日 17:00。
(2)获取截止时间:2019 年 08 月 25日 17:00。
5 .投标保证金5.1招标人?要求 □不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9日 13时3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 .开标7.1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9日13时30分。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哈尔滨市香坊区永盛路永泰国际中心写字楼 B 座 7 层。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哈尔滨市香坊区永盛路永泰国际中心写字楼 B 座 7 层。
8 .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 .招标人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齐齐哈尔石油分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6号;
邮编:161000;
联系人:刘浩;
电话:13351128838;
传真:/;
电子邮箱:3351385@qq.com。
10 .招标代理机构 (适用于委托招标)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汉水路汉水路 76-6 号;
邮编:150000;
联系人:封雷;
电话:13303607720;
传真:0451-88188888;
电子邮箱:yw10@zzzb.net。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 .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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