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灵寿县绿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增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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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870002366001G01 | ||||||||||||||||||||||||||||||||||||||||
招标内容: | |||||||||||||||||||||||||||||||||||||||||
灵寿县绿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增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绿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增10KV配电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绿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保交楼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绿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灵寿县绿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增10KV配电工程;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灵寿县古城路城关分局东临;
建设规模:新增10KV配电工程;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15 00:00至2023-06-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两个网站须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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